什麼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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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呢?對於孩子的成長,大家又有什麼樣的教育觀呢?

什麼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

棄婦和良心犯心裡都有一個受傷的孩子

我們是如何看待離婚的?離婚對我們意味著什麼?對很多女人來說,離婚似乎就宣告著一個妃子被打入冷宮,離婚就等於她的女人的生命的告終,她的一生將是可悲的棄婦,會生活在愁雲慘霧的世界末日;或者她不願意成為社會的邊緣人群,在她看來,離異人士就是敗者組,沒有婚姻的女人就是loser,被同情就是一種羞辱。

而對男人來說,拋棄一個像孩子一樣無助的女人,就像是一個良心犯。良心犯的刑期不定,全在於他內心的成熟度,很多男人對內疚的應對方式是試圖矇混過關,假裝它不存在,但其實它就像是陰雨天的老寒腿一樣,會時不時地發作,讓他內心深受煎熬。

無論如何,離婚所引發的分離焦慮和喪失感,對我們的人格水平是一場嚴峻的考驗,很多人面具和皮袍下的原形被打將出來,我們內在受傷的小孩會被迫露面,對很多人而言這不啻於打開了“潘多拉之盒”。

無論是“棄婦”還是“良心犯”,他們內心都有一個深受創傷的內在的小孩的形象,也有一個傷害自己孩子的內在的父母的形象,這兩個角色是他們過去生活曾經受傷的經驗所積累並內化起來的、對自己與他人形象的一種定義。

如果一個小孩從小的生活就圍繞著如何從父母對自己的忽略、苛責和強力的控制中掙扎出來,那麼當他離婚的時候,他就會遇到小時候非常熟悉的體驗。一個無力掌控自己生活的小孩的痛苦就會又回到她的生活中來。用大白話說,就是“觸景傷情”。一個人咬牙發狠說我長大了一定不要讓自己的孩子也受到不完整的家庭之苦,這時候,他期待的是成為一個更好的父母養育者,和讓一個孩子更開心和快樂,這麼做的一切的動因是他誤以為這樣就可以修復他自己作為一個孩子受傷的創傷。

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的遊戲

在汶川地震災區,我看到過一個鎮長,他全家人都死了,他拼命不眠不休地工作了一個星期,然後被人強行送到病床上。他崩潰了,他試圖用拯救他人來拯救自己,因為他不想觸碰自己的痛苦,就試圖成為拯救者來避免自己墮入受害者的角色。

離婚會讓我們出現三個角色: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我們都不願意成為迫害者,所以在離婚的時候,我們就會互相妖魔化都把對方當成迫害者,讓自己成為受害者,但離婚後,誰又都不願意成為受害者,都希望成為拯救者。

父母是拯救者

有的離婚的女人(男人)期望前夫(前妻)遭罪,然後自己可以成為拯救者來拯救這個迷途的浪子,就像是《簡愛》裡的結局一樣。

很多已經為人父母的離婚的女人(男人)則把孩子當成受害者,自己是重要的拯救者,把前夫(前妻)當成迫害者。很多孩子被送到前夫或者前妻那裡,孩子從對方父母家庭出來就會被媽媽(爸爸)問各種細節:你吃了什麼,做了什麼,見了誰,他們都說什麼……有時父母一方還會故意找一些證據證明孩子在那邊過得不好。

這些爸爸媽媽聲稱是為了關心孩子,怕孩子吃虧吃苦,但這其實是自己的焦慮和嫉妒的情緒作祟,一方面她(他)把孩子當成受害者,如果孩子說有不爽的部分,她(他)就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前夫是迫害者的證據,她(他)就可以穩定地做拯救者了。

另一方面她可能也會害怕聽到孩子說:“媽媽,那個阿姨對我很好。”(“爸爸,有個叔叔對我很好。”)“他們過得比咱們過得好。”這就讓她(他)又回到了可悲的“受害者”位置上,這是她(他)絕對不能接受的。

如果沒有人願意當受害者,那麼做受害者的,只有是孩子了。孩子“勇敢”地承擔了父母都無法承受的痛苦,結果是什麼呢?

這個孩子就要站隊,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父母中有一方是惡魔。這個孩子就要感覺到自己很糟糕,自己是一場悲劇的'犧牲品,而且毫無可能修復,長大後,她可能會非常痛恨自己的父母。而且孩子會認同自己是一個受害者並永遠沒有長大的可能,因為一旦長大,就意味著把受害者的角色還給自己的父母,這是他們無法承受的。我見過很多孩子都在上大學前忽然網癮大發,而父母那時本來約定等孩子上大學就離婚的。

沒有一個孩子不願意長大,但太多的父母不願意孩子長大,因為孩子長大後,他們就要面對自己的內在的孩子了,所以他們在潛意識中不斷催眠他們的孩子:不要長大,因為我害怕。

如果離婚父母都把孩子當受害者,他們可能就會寬嚴失據。比如媽媽會因為把自己的創傷放在孩子身上,而對孩子有太多的溺愛;很多爸爸也會因為是良心犯而對孩子不敢管理,他對孩子的內疚妨礙他對孩子實施理直氣壯的管理。這個時候,孩子就會擁有很大的權力,他會痛恨自己的父母對他的傷害,因為他對分離的概念都是從父母那裡來的,父母是欠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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