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方便企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製作了企業法人組織章程參考格式。投資單位可以參照參考格式制定組織章程,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但組織章程中必須具備本須知第二條所列的事項。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法人章程的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宗旨;
(二)名稱和住所;
(三)經濟性質;
(四)註冊資金數額及其來源;
(五)經營範圍;
(六)組織機構及其職權;
(七)法定代表人產生的程式和職權範圍;
(八)財務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形式;
(九)勞動用工制度;
(十)章程修改程式;
(十一)終止程式;
(十二)其他事項。
三、投資單位應當在章程上蓋章並簽署意見。
四、章程應提交原件,並應使用A4 規格紙張列印。
附:《企業法人組織章程》參考格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