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才到天津創新創業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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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海外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有哪些優惠政策?

海外人才到天津創新創業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對批准引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給予一次性經費資助300萬元,其中專案資助費200萬元,安家資助費100萬元,由市財政和引進領軍人才主管區、委局各投入50%;優先推薦申報相關國家科技計劃;市級各類科技計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援由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領銜實施的研究開發和科研成果轉化專案;優先向國內外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推薦專案;優先推薦申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天津市授銜專家等榮譽稱號;優先解決配偶、子女的戶口及社會保險等問題,其子女可就近選擇中國小、幼兒園入學入托。

引進的留學回國人員享受哪些待遇?

答:留學人員來津工作或為津服務,用人單位可以多種方式支付報酬,可按現行規定辦理,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留學人員協商確定;來津工作的留學人員,其子女入托、入學、轉學,由其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教學質量較好的所、校,不收取政府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已在國外高校就讀的子女,可申請在天津市屬高校插班學習;對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住房,採取用人單位發放一定住房補貼的辦法,由其租住或購買。單位不能為留學人員解決住房的,天津市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留學人員週轉房供其短期使用;對高層次留學人才的報酬,應與其本人的`能力水平、對本市的貢獻和所創造的經濟社會效益掛鉤,並建立競爭激勵機制,根據其職務(崗位)變化和貢獻大小進行調整;本市電子資訊、生物技術與現代醫藥、新能源、光機電一體化、新材料以及環保產業等高新技術領域引進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報酬,可由所在單位比照其在國外的收入標準協商確定;高層次留學人才來津,隨歸子女在國外學習5年以上,回國後在3年內參加會考,可參照歸國華僑子女入學的照顧條件給予加分。

對在津從事科研創新的留學回國人員給予什麼資助?

答:對留學回國人員開展科研創新給予擇優資助,納入重點類啟動專案的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發展重點及科研支援方向,技術處於國內領先,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和較高的應用價值,專案資助金額為每項10萬元人民幣;納入優秀類啟動專案的應與所在行業的發展重點和科研方向關聯緊密,技術處於市內領先,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和應用前景,專案資助金額為每項6萬元人民幣;納入一般類啟動專案的應與本單位的發展重點一致,技術具有創新性,成果預期好,資助金額為每項3萬元人民幣。

留學人員來津創業能否享受房租補貼?

答:在津創辦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回國時間不超過5年,在本市各區租用經營場地創辦企業,或在市、區兩級認定的留學人員創業園或專業孵化器內註冊企業且本人為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運營良好的,可以申領來津創業房租補貼。按照每個留學人員註冊企業、每月1800元的標準給予房租補貼,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