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分公司註冊是如何掛號的?流程步驟是哪些呢?
一、請求前的準備作業及處理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請求建立分公司掛號的
二、請求
(一)提交資料:
1、《公司建立掛號請求書》(內含《公司建立掛號請求表》、《負責人掛號表》、《公司經營場所證實》等表格);
2、《指定(託付)書》;
3、公司章程;
4、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5、《公司稱號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稱號出資人名錄表》;
6、《公司祕書(聯絡人)掛號表》;
7、經營範圍觸及前置答應專案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分的'批准檔案。
提請留意: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二)留意事項:
1、影印件加蓋公章、提交資料的資料運用A4紙。
2、假如提交的請求資料不完整、或有過錯,受理部分應一次性奉告請求人需求補充或修正的全部內容。
3、主張在掛號過程中不要替換被託付人。如被託付人發生變化,請從頭提交《指定(託付)書》。
4、假如託付有資歷的掛號註冊署理組織處理,應提交加蓋該署理組織公章的署理組織營業執照影印件、《指使函》、《託付書》、署理人員的資歷證實及身份證實。
三、請求人需求參與的作業
無
四、處理成果
(一)成果方式:
1、不予受理的,核發《不予受理通知書》
2、受理但不予核准的,核發《掛號駁回通知書》
3、受理而且核准的,核發《營業執照》
(二)留意事項:
1、完結時限:5個作業日(觸及對請求資料的本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規範總時限為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