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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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實務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的確定

由於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時,價格為價內稅,因此,也就有了使用價內稅時如何確定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問題。

與一般納稅人相比,小規模納稅人對此業務使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取得的收入+(1 +增值稅稅率)

但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在本式運用中有所不同的是,一般納稅人在此式中使用的增值稅稅率應為17%或13%,而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的增值稅稅率一般為6%.(注:商業企業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其適用的增值稅徵收率為4%)

【例】某商店為小規模納稅人,本期實現的銷售收人為468000元,全部銷

給了消費者,所收款項全部送存銀行。月終進行的會計處理為:

銷售額=468 000/(1+4%)=450 000(元)

本期應納增值稅額=450 000 x 4%=18000(元)

所做會計分錄為:

計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468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45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18000

交納稅金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18 000

貸:銀行存款18 000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計價及稅金繳納的調整

【例】某小規模納稅人將生產的某產品以成本價售與其他單位。經稅務人員審查,認定此產品的售出價格明顯偏低,因此也就導致了該企業少交稅款。

小規模納稅人某產品的成本為10元,而同類產品的售價為16元,該企業共售出該產品6000件,並按6%計算了增值稅。

該企業原來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63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某產品6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 600

稅務人員認定,該公司應重新計算其產品售價,改按每件16元的售價計稅。應補做的會計分錄為(此處考慮用補充登記法做分錄):

借:應收賬款—(購買單位) 2 16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 160

若是該公司的產品沒有市場價格可參照,稅務人員可參照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計算計稅價格。假定稅務局選定的成本利潤率為15%,則該企業的產品價格應為:

組成計稅價格=10x(1+15%)=11. 5(元)

應做的補充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購買單位)54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40

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適用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都不同,但二者在計稅銷售額的確定方面則是基本一致的。二者在會計處理方面有很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的確定兩個方面。

 3.小規模納稅人進項稅額的確定及其處理

由於小規模納稅人不得填開或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進行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抵扣,所以,它在會計處理方面必然有別於一般納稅人的情況。

實行定率方法計算應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購人貨物及接受勞務時支付的增值稅額,應該直接計又有關貨物及勞務的成本;也就是說,其會計處理方法基本上同於稅制改革前的業務處理方式。與一般納稅人相比,小規模納稅人進項稅額的處理也同於一般納稅人購人貨物等用於免稅專案以及直接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情況。

【例】某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本期購入的生產材料為600000元,購入貨物的適用稅率為13%。該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購入生產材料款項(注:小規模納稅人購入生產材料向出售方支付的增值稅直接計人材料採購成本)。

該公司的進項稅額=600 000 x 13 %

=78000(元)

應做的會計分錄為:

借:材料採購78000

貸:銀行存款78000

 4.小規模納稅人銷項稅額的確定及其會計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的銷項稅額按6%的比例稅率計算,除此之外,它在計稅銷售額方面與一般納稅人是一致的。其會計處理的`基本方法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按規定的徵收率6%計算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等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並按實現的銷售收入,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賬戶,貸記“主營業務收入”。

【例】某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本期對外銷售的產品為 600000元,對外提供勞務的收入為100000元。月末只收取了勞務收入的款項,下月初支付應交稅金。

據此資料,計算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600 000+100 000) x 6%=42000(元)

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各購買單位) 600 000

銀行存款 1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明細略)700 000

借:應收賬款—(各購買單位) 42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42000

或做複合分錄:

借:應收賬款—(各購買單位)642 000

銀行存款 1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產品 600 000

—勞務 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42000

下月初收回稅款時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42000

貸:應收賬款—(各購買單位)42000

下月初支付應交稅金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42000

貸:銀行存款 42000

無論是新辦企業,還是老企業擴大規模,經常會遇到選擇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問題。選擇不好,對稅負有較大影響。增值稅有兩類納稅人,一類是一般納稅人,另一類是小規模納稅人。前者要同時達到銷售額符合標準和會計核算健全這兩個條件,後者無需受此限制。作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實務中,是當一般納稅人好呢還是做小規模納稅人好呢?

首先,要認識稅負平衡點。現行增值稅政策告訴我們:小規模工業企業(含修理修配)的徵收率為6%,小規模商業企業徵收率為4%。而一般納稅人的實際稅收負擔率,會因各個具體企業購銷情況之不同而相異,有的高於6%或4%,有的也許等於或低於6%或4%。在什麼條件下,一般納稅人的實際稅收負擔率會等於6%或4%呢?這需要拋開千差萬別的各個具體的一般納稅人實際情況,純粹從理論上加以分析和論證。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通用的計稅公式是: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公式中的銷項稅額,它等於貨物的銷售額與稅率之乘積;進項稅額,一般來講,其主要的部分是貨物的購進額與稅率之乘積(至於支付運費扣稅問題,因其數量小,權且不作考慮)。於是,在該商品進銷兩個環節稅率相同的情況下:應納稅額=(銷售額-購進額)×稅率。

貨物的購進額又怎麼確定呢?由於是純理論分析,所以我們就假設所有購進的貨物全部都銷售出去了,這時,購進額應當同銷售成本相一致(其他費用權且不作考慮)。公式為:商業應納稅額=(銷售額-商品銷售成本)×稅率=商品銷售毛利×稅率。

用公式兩邊同時除以銷售額,就可得到商業一般納稅人的理論稅負率:商業稅負率=毛利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