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的檔案,在各個朝代有著不同的稱謂。商代稱為“冊”,周代叫作“中”,秦漢稱作“典籍”,漢魏以後謂之“文書”、“文案”、“案牘”、“案卷”、“簿書”,清代以後多用“檔案”,現統一稱作“檔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事檔案怎麼存檔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畢業未就業學生的三種存檔辦法
國家對於畢業未就業的.大學生的檔案,一般採取三種方法:
一、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事局接收。
適合物件:比較適合準備在生源地範圍內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
優點:在生源地就業後辦理手續簡單方便。
缺點:兩年內如離開生源地就業,需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二、把檔案留在學校。
2002年國家下發檔案,允許畢業時尚未落實單位的畢業生戶口、檔案留校兩年。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檔案留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生源地,學校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報到證。
適合物件:適合有就業願望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優點:學校誠信度較高,代為保管戶口關係和檔案不收取額外費用。
缺點:畢業生檔案留校只是延長了擇業期,與學校沒有人事隸屬關係,涉及人事關係的證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檔案轉至就業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適合物件:比較適合創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
優點:易於畢業生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缺點:由於畢業生與指導中心交流相對少,容易造成資訊不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