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畢業生檔案管理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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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從濰坊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獲悉,日前,我市下發《濰坊市高校畢業生檔案管理及服務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要求從今年7月起,對於高校畢業生檔案的接收管理等工作,根據部門職責由不同的單位負責,用人單位應根據檔案保管許可權,按照規範流程接收管理畢業生檔案。未經授權許可的中介服務機構等,需到各級人社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開戶手續。

濰坊市畢業生檔案管理新規

未經授權的中介需先辦開戶手續

《細則》要求,根據部門職責由不同的單位負責高校畢業生檔案的接收管理等工作。非師範類高校畢業生檔案接收管理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管理服務機構承擔;師範類高校畢業生檔案接收管理工作由各級教育部門負責。

用人單位應根據檔案保管許可權,按照規範流程接收管理畢業生檔案:有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經縣級以上政府人社部門授權的中介服務機構通過“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開戶確認與非師範類高校畢業生簽訂網上就業協議;有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經縣級以上政府人社部門授權的中介服務機構通過“山東省教育廳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網上開戶確認並與師範類高校畢業生簽訂網上就業協議。

未經授權許可的'中介服務機構、沒有畢業生檔案保管許可權的非公有制企業、編制外聘用人員的機關事業單位,需到各級人社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開戶手續,確定上級主管部門後,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或“山東省教育廳高校畢業生就業網”開戶確認,簽訂網上就業協議。

嚴禁畢業生本人自管或自拆檔案

據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對於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錄用單位需要政審查閱檔案的,《細則》要求,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工作人員應當持畢業生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工作人員的身份證和單位政審閱檔介紹信到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查閱。畢業生本人及家長等非組織人事工作人員不能閱檔。

對於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交通或專人送取。嚴禁借檔和非正常手續轉檔;嚴禁檔案轉遞人在轉遞過程中擅自拆檔和塗改檔案;嚴禁高校畢業生本人自管自拆檔案。

《細則》還規定,管理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應當具備必要的物質條件,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的內部規章制度,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管理方法和保護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和資訊化。

加強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論研究,實行目標管理,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的效率、質量和水平。

按照國家規定,由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為高校畢業生辦理派遣改派手續並建立幹部人事檔案,各級人社部門不得為其辦理招工手續並建立工人檔案。

服務機構按規定提供公益化服務

高校畢業生可自願選擇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人社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管理本人人事檔案。

各級人社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機構要按規定為高校畢業生辦理派遣改派、出具各項人事檔案證明、套改檔案工資、轉正定級和計算連續工齡等公益化服務。

各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支援為高校畢業生這一就業創業重要群體提供人事檔案關係優質中介服務。

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主辦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園區應為大學生就業創業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應引進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公司)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資源中介服務。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高校畢業生,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國有參股的股份制企業、駐濰中央、省屬、外地分支機構)以及畢業生就業崗位競爭激烈的行業招聘高校畢業生,應當根據市政府有關檔案規定,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對不按規定違規考選自行招聘的,各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緩辦派遣和轉遞檔案手續。(來源:濰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