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屆畢業研究生檔案轉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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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只作為參考,每位畢業生一定要親自確認檔案接收單位具體名稱和地址!

2017屆畢業研究生檔案轉遞指南

各省市人才中心名稱請參見檔案館網站 “相關下載”裡的《2017年全國回生源地檔案接收單位詳細名稱列表》、《2017年上海生源——檔案地址列表》。

 一、各類畢業生檔案接收單位

1、去機關、公務員單位、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業的:

檔案一般寄往單位。

2、去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就業的:

因此類企業無檔案保管許可權,上海戶籍學生,檔案應轉到戶籍所在區就業促進中心或企業掛靠的人才服務機構;非上海戶籍學生,檔案一般轉到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才服務中心或人社局或企業掛靠的人才服務機構。

注意:大多數上海外企檔案掛靠人才服務機構為上海外服或上海僱員公司,憑以往經驗,此類服務機構不接收非上海戶籍人員檔案,非上海戶籍畢業生檔案還是要轉回原籍,建議畢業生提前諮詢好,以免退檔。

3、去律所就業的:

上海律所:上海戶籍學生,檔案可轉到上海律師事務服務中心或戶籍所在區就業促進中心;非上海戶籍學生,檔案應轉到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才服務中心或人社局。

外地律所:檔案可轉到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才服務中心或人社局或律所掛靠的當地人才服務機構。

4、出國留學的:

上海戶籍學生,檔案應轉到戶籍所在區就業促進中心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非上海戶籍學生,檔案一般轉到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才服務中心、人社局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5、創業、靈活就業、暫時未就業的:

上海戶籍學生,檔案應轉到戶籍所在區就業促進中心;非上海生源學生,檔案原則上只能寄往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才服務中心或人社局。

6、考研、考博的:

考外校研、博的檔案轉至所考學校;本校研、博的檔案轉至各二級學院。

 二、如何辦理檔案轉遞

(一)檔案集中稽核與轉遞

在2017年6月11日(含)之前,網上填寫系統並提交的,由學院集中稽核,檔案館集中第一批轉遞。第一批轉遞時間為7月5日前。

網上系統:研究生教育院官方網——研究生管理系統——就業管理——就業協議書填寫——填寫甲方和乙方,丙方不用填。畢業生需親自聯絡並確認檔案接收單位,接收單位名稱詳細到部門,地址內容精確到:*省*市*區*路*號,乙方預留手機應為可以聯絡到的手機,屆時EMS會發送檔案轉出資訊。

注:辦理檔案暫存的畢業生先不要填寫系統,檔案何時確定轉出,何時再提交系統。

 (二)個人辦理檔案轉出

在2017年6月11日之後需轉遞檔案的,應網上填寫系統並提交,將調檔函送至或快遞至學生檔案室。系統填寫與上文要求一致,

若遇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調檔函的,應由其輔導員傳送OA郵件至檔案館老師處進行確認,郵件寫明學生學號、姓名、檔案接收單位具體名稱和詳細地址。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畢業生檔案可選擇留在學校,無需辦理手續,由檔案館與相關學院確認。服務期滿,檔案可隨時轉出,轉出手續與“個人辦理檔案轉出”手續一致。

延期畢業(延期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同學,由各輔導員提交名單至檔案館。此類同學的檔案無法轉出,無需辦理檔案暫存手續,待其相關學籍材料齊全後才能轉出,屆時轉出手續與“個人辦理檔案轉出”手續一致。

 (三)申請檔案暫存學校

1、為了方便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離校前規定的時間內向檔案館申請將檔案暫時保留學校:

(1)等待應屆生落戶審批的;

(2)等待機關事業單位政審或公示的;

(3)其他特殊情況不得不將檔案暫存於學校的(需由學院出具證明材料)。

2、申請檔案暫存學校集中辦理

2017年6月9日(週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符合上述暫存條件畢業研究生可持《畢業研究生檔案暫存申請表》(見檔案館網站“相關下載”),經輔導員和二級學院稽核後,至學生檔案室辦理檔案暫存手續。《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由畢業生保管,另一份由檔案館留存。畢業生在暫存期間可將檔案隨時轉出,轉出手續同“個人辦理檔案轉出”手續。檔案暫存期間,學生檔案室無權開具任何證明。

 (四)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檔案

畢業生畢業時應將檔案及時轉出,因為這關係到各位同學轉正定級、職稱評定、各類證明開具等切身利益。未填寫系統也未辦理檔案暫存手續的檔案視為遺留檔案,學生檔案室無權開具任何證明,也無法提供任何服務,後果自負。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畢業生確定檔案轉遞資訊的時候,一定要與檔案接收單位充分溝通。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方可接收畢業生檔案,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不能接收且會造成“退檔”,耽誤檔案轉遞時間。

(二)畢業生檔案按上級要求通過“EMS高校檔案專用通道”進行轉遞,學生本人不能攜帶。

(三)學生從畢業離校的那天起,學生檔案室不開任何證明(檔案存放證明等)。

(四)辦理居住證的畢業生需要檔案回原籍後才可辦理居住證。

(五)檔案轉出後一個月,畢業生可關注檔案館網站,檢視EMS單號資訊,務必與檔案接收單位確認檔案落實情況。

 四、學生檔案室辦公地址

(調檔函快遞地址)

長寧校區: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學生檔案室(繼續教育學院一樓),021-6207xx,高老師收。——法學類研究生

松江校區:上海市龍源路555號華東政法大學明鏡樓B214學生檔案室,xx,汪老師收。——非法學類研究生

  檔案館學生檔案室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