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檔案在其畢業後應立即轉出學校,學校不予保留。關於檔案接收單位的確認與填寫,以下規則供參考:
一、簽約類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領取報到證,到用人單位就業的學生)
1.上海生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簽約單位有檔案管理資格,可將檔案轉遞至就業單位;其單位無檔案管理資格,可將檔案轉遞至單位委託的人才服務機構或將檔案轉遞至戶籍所在區縣的就業促進中心。
2.戶籍審批通過的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畢業生:
簽約單位有檔案管理資格,可將檔案轉遞至就業單位;其單位無檔案管理資格,可將檔案轉遞單位委託的人才服務機構。落戶社群公共戶者,建議在完成落戶手續後將檔案轉遞至相應區縣的就業促進中心。
3.戶籍審批未通過或直接辦理居住證的進滬就業畢業生:
建議轉遞至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若本市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保管或委託保管該類畢業生檔案,也可轉遞至有檔案保管許可權的用人單位或單位委託保管的人才服務機構。
4.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簽約外省市單位
其單位有檔案管理資格,可將檔案直接轉遞至接收單位;其單位無檔案管理資格,可將檔案轉遞至單位委託的人才服務機構。
二、升學類畢業生(錄取(碩士、博士)研究生、博士後等情況)
錄取本校研(碩、博)的檔案接收單位名稱為“東華大學+具體院系;錄取外校(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同學,請按報考學校調檔函上的要求填寫。若沒拿到調檔函,請與報考學校聯絡確認後填寫。其它如博士後等情況請確認地址後再填寫。
三、出國(境)類畢業生(公派暫留校的除外)
1.上海生源畢業生:檔案轉遞至戶籍所在區縣的`就業促進中心。
2.非上海畢業生:檔案轉遞至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四、定向委培類畢業生:檔案一律轉遞至定向委培單位。
五、合同就業類畢業生(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學生)
1.上海生源畢業生:檔案轉遞至戶籍所在區縣的就業促進中心
2.非上海畢業生:檔案轉遞至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六、靈活就業類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由職業或其他錄用形式就業的學生)
1.上海生源畢業生:檔案轉遞至戶籍所在區縣的就業促進中心
2.非上海畢業生:檔案轉遞至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七、國家地方專案類畢業生
1.三支一扶:可以選擇將檔案保留學校或轉遞至服務單位保管
2.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間保留學校
3.大學生村官:檔案轉遞至服務單位保管
以上或其他專案均參照相關專案政策具體執行
八、回省擇業類非上海生源畢業生
檔案轉遞至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九、待分/不分上海生源畢業生
檔案轉遞至戶籍所在區縣的就業促進中心
十、其他情況
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