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是指人們在各項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原始記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畢業生檔案怎麼申請留校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條件
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對於已經確定接收單位、相關審批手續仍在辦理中,暫時無法簽訂三方協議的,畢業生應提供單位接收函,接收函中要包含“單位同意接收,但相關審批手續正在辦理中”的內容。
2、公務員考錄或各類選調生考核程式仍未完結,可先提交個人申請,寫明報考的單位名稱,已進入到什麼環節,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筆試面試通知、公示證明、報考通過稽核證明),由學院(系)審批,再報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稽核。
3、博士生聯絡博士後流動站,近期不能辦結手續的,可先提交個人申請,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由學院(系)審批,再報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稽核。
除以上條件外,一般學校不再保留畢業生的戶檔關係。符合以上條件的'畢業生,須填寫一份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由學院(系)初審,加蓋公章,再由學院(系)上報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稽核。
通過戶檔保留稽核的畢業生要關注學校就業工作部門隨後釋出的簽訂戶檔保留協議通知,並及時辦理戶檔保留手續。
拓展相關
戶檔保留在校的未就業畢業生,學校能為其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提供有關戶籍問題的諮詢。
(2)為未就業畢業生開具與就業有關的身份、戶口等符合政策法規規定的證明,但不為其提供補辦身份證、考研、出國、婚育等與就業無直接關聯的證明。
(3)畢業生在保留戶口期間落實就業的,在手續齊全(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辦理就業報到證)的情況下,為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4)為未就業畢業生保留戶口時間不超過兩年,兩年後將通知畢業生回校辦理戶口遷移,將其戶口遷移回生源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