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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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庫房管理制度1

一、專人管理,外人不得擅入。

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二、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嚴防破壞和竊密。

三、認真保管檔案資料,未經允許不準攜帶檔案外出,不準將檔案外借,嚴防遺失。

四、做好防火、防盜、防灰、防蟲、防光、防潮、防黴、防高溫、防高溼等“九防”工作。

五、庫房內嚴禁吸菸,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食物。

六、庫房內保持整潔和通風良好,定期開關空調、去溼機,並作好每日的溫溼記錄(庫房溫度應控制在14-240 c<±2℃﹥,溼度應控制在45-60%<±5%>)。

七、經常檢查庫房內電源線路及其他安全設施,及時排除各種隱患。

八、保持庫房內衛生,檔案入庫要作消毒處理,人員入庫換鞋,穿工作服。

九、庫房和檔案櫃鑰匙妥善保管,人離落鎖。

十、庫房內檔案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解決。

檔案庫房管理制度2

檔案庫房管理制度目的是確保檔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的壽命。

一、 為了維護庫房管理秩序,保證檔案資料的完整與安全,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進入庫房。

二、 認真做好防高溫高溼、防光、防盜、防黴、防蟲、防暑、防塵、防有害氣體、防震、防雷擊工作。加強電源、消防器材管理。庫內嚴禁吸菸、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庫房窗、門要及時關閉上鎖。做好對平時溫溼度測試和記錄,採取有效措施調節庫房的溫溼度。

三、 對庫房內檔案的保管情況,每月進行一次抽查,每季進行一次大查,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並進行妥善處理。

四、 接收、移出、借閱、銷燬檔案資料和工作人員調動必須嚴格嚴格手續。檔案資料要進行消毒、殺蟲處理,定期更換防蟲藥物。建立檔案資料、檢索工具、設施裝置的.統計臺帳,做到帳物相符。

五、 檔案資料排放要整齊有序,調出的案卷入時入庫、對號入座,不得放在辦公室。保持庫房內外清潔衛生,不準堆放公私雜物。

六、 檔案管理人員要忠於職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失密、不洩密,不得私自將檔案資料帶出庫外或摘抄有關內容。對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追究其責任。

檔案查閱利用制度

一、查閱利用我館檔案資料,利用者須憑本人在工作單位或鄉鎮、村委會、居委會介紹信;查閱利用開放檔案亦可憑本人身份證。

二、查閱檔案資料,利用者須填寫查閱利用檔案資料申請單。

三、利用者領出、交還檔案必須當面清點,並只能在查閱室查閱檔案;不得抄閱與介紹信和申請單上無關的檔案資料;不得將檔案資料轉給他人抄閱。

四、查閱檔案時不準在閱覽室吸菸、喝茶、喧鬧;不準在檔案資料上圈點、劃線、摺疊、抽頁、裁剪;不準在檔案原件和檔案館出示的檔案證明上塗改。違者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五、摘抄、複製檔案資料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使用檔案館統一印製的檔案史料摘錄卡。制發檔案證明由接待人員摘抄或影印,經核對無誤後加蓋業務專用章,否則不能作憑證使用。

六、查閱機密性質的檔案,必須經縣委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否則不予接待。

七、館藏檔案的公佈、出版權屬於我館所有,未經我館同意,任何機關和個人無權公佈、出版。

檔案銷燬制度

一、 為了提高館藏質量,有效地保護檔案,對確認失去保管價值的檔案,應當進行銷燬。

二、 銷燬檔案必須經本館鑑定小組嚴格鑑定後進行,嚴禁任何個人擅自銷燬。

三、 檔案銷燬前,必須造具銷燬清冊,輸審批手續,報縣委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銷燬1949年以前的歷史檔案,必須同時報國家檔案局批准。

四、 銷燬檔案時,必須指定銷燬地點,並派出兩個以後監銷人員實施。檔案銷燬後,監銷人員須在銷燬清冊上簽字,並註明銷燬方式和日期。

五、 嚴禁將需要銷燬的檔案作廢品賣給收購商,或作其它用途,嚴防洩密。

六、 銷燬清冊應歸檔儲存,以便日後查考。

“十防措施”

為了切實做好防高溫、高溼、防火、防光、防盜、防黴、防蟲、防鼠、防塵、防有害氣體、防雷擊(含防震)工作,根據衡東氣候特點及我館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措施:

一、庫房溫溼度常測記,適時通風和密閉,使用空調去溼機、使用木炭、化學吸溼劑。

二、庫內使用白熾燈,安裝鐵窗、鐵門,報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隊,加強培訓,提高技能,嚴禁菸、火,防止事故發生;庫外設立安全區,消防器材和電源落實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責任制,加強巡邏保安全,庫房管理設專人,無關人員不入內;接待查閱設專人,防止檔案被盜、丟失、撕頁、裁剪和塗改。

五、櫃內常換防黴防蟲藥,檔案資料進館先消毒;管理人員勤清掃、勤檢查,防止黴菌、蟲卵入庫內。

六、定期放鼠藥,隨時關門窗,防止老鼠入庫內。

七、庫內、庫外、查閱室清潔衛生常保持,檔案資料、檢索工具、檔案用品常除塵。

八、庫房周圍搞綠化,美化環境,淨化空氣,減少有害氣體。

九、安裝避雷設施,及時檢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員

領導小組

第一負責人:法人代表 局長

組長:分管副局長

副組長:檔案管理股股長

消防安全員:檔案管理股全體人員

防火負責人職責

一、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與行政管理制度規劃,做到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二、抓好乾部、職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強全員法制觀念和防火安全意識。

三、組織制訂防火安全制度,並認真部署貫徹。

四、認真組織防火檢查、監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規,配備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設施,定期組織消防訓練,豐富全員消防安全知識,以達到自防、自救、自衛和自治的需要。

六、對本單位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群眾加以撲救,並負責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