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脫黨的黨員可以恢復黨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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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籍是指黨員資格。一個申請入黨的同志,當他履行了入黨手續,從被批准為預備黨員之日起,就取得了黨員資格,就有了黨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自行脫黨的黨員可以恢復黨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自行脫黨的黨員可以恢復黨籍嗎

自行脫黨的黨員可以恢復黨籍嗎

可以重新吸收入黨。

(1)自行脫黨和不夠黨員條件被勸退出黨,又重新要求入黨的',必須瞭解清楚自行脫黨和被勸退出黨的情況與原因。經過較長時間的考驗和黨組織的嚴格審查,證明其確實認識以前的錯誤,具備黨員條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入黨。

根據《關於做好與黨組織失去聯絡黨員規範管理和組織處置工作的通知》,

對非個人主觀原因失聯,失聯期間無不合格表現、無違法違紀行為,且本人態度端正,能夠正確認識失聯問題,願意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的黨員,黨支部要進行談話教育,經支委會調查核實、研究同意,報基層黨委審批後,重新納入黨組織管理,不予進行組織處理。

對已取得聯絡並重新納入黨組織管理的失聯黨員,按照組織關係保留在現黨組織的時間和黨費繳納基數進行追繳。

(2)被清除出黨的人,不得重新入黨。

(3)重新入黨,情況比較複雜,政策性很強,應從嚴掌握。要經過所在單位黨組織同原處理單位黨組織協商,由所在單位黨支部和黨委討論通過,如果經過黨組織長期考察,確實具備黨員條件的,可以吸收重新入黨。但在基層黨委審批前,必須報經上一級黨委審查同意。

擴充套件資料:

對經查詢仍未取得聯絡黨員處理處置辦法。

1、對失聯時間未超過2年的黨員,其黨員組織關係及檔案暫保留在原黨支部,由所在黨支部持續開展找尋工作,不再進行組織關係轉接,並作停止黨籍處理。停止黨籍2年後確實無法取得聯絡的,按自行脫黨予以除名。

2、對失聯2—10年的黨員,由區委組織部另行造冊管理,其黨員檔案由基層黨委統一保管,不再進行組織關係轉接,並作停止黨籍處理。

3、對失聯時間超過10年的黨員,按照自行脫黨處理。

4、對尚在預備期的預備黨員,確實無法取得聯絡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出國(境)定居的,按黨內有關規定,不再辦理轉正手續,預備黨員資格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