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法治文化建設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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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必須同步實施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工程。法治文化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於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價值觀為核心的思維方式或行為方式,包括人們的法治意識、法治觀念、法治思想、法律價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靈魂和源泉,是法治社會的精神支柱和內在動力。要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

農村法治文化建設調研報告

法治國家的目標,建設和諧社會,離不開法治文化的支撐。只有在農村基層加強法治文化的建設,才能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已成為當前的緊迫課題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設的根本內驅力。當前,在我國加強法治文化建設,不僅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更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六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戰略目標。十多年來,我國在法治建設程序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諱言,在農村現實生活中仍存在大量與法治社會相悖的現象,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事情還時有發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沒有在全社會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則是最深層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說,離開了法治文化,一個國家的法治建設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13億人民有9億生活在農村,要加快依法治國程序,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已成為當務之急。

(二)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基於揚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現實需要。

產生於小農經濟基礎上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從根本上來說是“人治”文化,是與現代法治觀念相悖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主要特點是:重禮輕法,重德輕刑;“人治”高於“法治”;重刑輕民,重義務,輕權利等等。這些傳統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強大的影響力,仍然在阻礙著我國法治的現代化程序,特別對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產生著阻礙作用。要消除傳統法律文化的不良影響,就必須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進行揚棄,並借鑑國外現代法治經驗和整個人類文明成果,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農村法治文化。

(三)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和諧社會,從本質上來說必然是法治社會,離開了法治的保障,和諧社會就不可能實現。農村法治文化作為和諧文化的組成部分,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內容。首先,法治文化與和諧社會的目標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種行為規範,其價值和目的就在於裁判世間糾紛、懲罰違法犯罪、維護公平正義。和諧社會追求的也是矛盾、衝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會歸於和平與安寧,所以兩者在目標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諧社會建設的推動力。法治文化有助於社會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實現,有助於營造誠信友愛的社會氛圍,有助於保障充滿活力的新農村建設,有助於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

二、當前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現狀

多年來,農村基層經過持續深入開展普法教育,法治觀念逐漸深入人心,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紛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正在成為更多農民的首選,農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設較高層次現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當前農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經濟長期形成的傳統觀念影響,法治文化的建設還相對滯後,農民的法治觀念依然比較淡漠,法律在調整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方面還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社會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當前,阻礙農村民主法治程序、影響現代法治文化建設的因素主要有:

(一)長期人治歷史造成了人們畏法息訟的心理和行為習慣。

由於我國傳統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農村一些地區至今還缺乏現代商品社會所具有的那種民主政治的傳統,有一些農民的.權利和平等競爭的意識比較淡漠,重傳統禮俗而輕法律規範。有的農民受封建社會“法即刑”觀念的影響,片面視法為懲罰的工具,視尋求司法訴訟為畏途,每遇糾紛和衝突,往往依憑“鄉下事鄉下了”的傳統,尋求“私了”或糾纏於行政解決的途徑,還不習慣也不善於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有的基層幹部在處理農村大量的複雜事務時,常漠視法律,依然習慣於用傳統的辦法息事寧人,一味以不擴大事態為目的,丟棄法治原則,法律調整社會關係的必要性和權威性尚未被人們所接受。

(二)落後的社會文化環境對法治文化建設產生消極影響。

農村地區的法治文化形態是整個社會文化形態的一個重要構成,兩者息息相關。作為鄉村文化活動中心的鄉鎮所在地,其社會文化環境對法治氛圍的影響十分明顯。區域性農村地區由於經濟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相對滯後,造成鄉村文化生活貧乏蒼白。在一些社會文化環境

較差的地方,文化設施還較為缺少,文化活動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賭風盛行,迷信成風,不健康的書刊、音像氾濫,並處於無人過問的狀態,因而嚴重地毒害了社會空氣,戕害了青少年的心靈,導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數地方政府的隨意行為造成農民對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農村地區,由於農民傳統上對地方行政長官的尊從,使得鄉鎮區域常常是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區域而存在的,這就使得鄉鎮執法主體的行為對區域內法治文化的狀態發生重要影響。在一些社會文化欠發達、法治環境較差的地方,有的鄉鎮幹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侷限,未能依法正確有效地行使行政權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區域內依然是傳統的人治氛圍;有的公款吃喝成風,參與賭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勢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想方設法謀取私利;甚至有的幹部自身違法亂紀,貪wu受hui。其負面效應所及,汙染了一方的社會空氣,致使部分農民對法律的信仰難以養成,對法律正義的期待難有信心。

三、加快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對策

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城鄉一體化的實踐中,如何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以法律手段來規範、引導、保障農業和農村持續穩定協調發展,逐步把農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納入法治化軌道,這是一項巨集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是當前新農村建設中亟待解決的一個重大課題。如何在新農村建設中同步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筆者認為可把以下幾方面作為工作的著力點:

(一)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宣傳,營造依法辦事的社會氛圍。

“五五”普法規劃首次將農民列為普法的重點物件,為此要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培育農民的現代法治意識,引導他們尊重法治的理念和價值取向,營造出崇尚法治的社會氛圍,使依法辦事成為人們思維和行為的自覺,使法律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傳教育所具有的增強公民法治觀念、提高法律素質的功能,在推進法治的過程中正是承擔著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職能。隨著新農村建設的全面啟動,在城鄉一體化程序的加快,村鎮規劃的土地徵用、基礎設施建設的招標投標、城鄉流通體系有序構建、農民工權益的切實保障、社會治安的和諧穩定等,都與法律法規息息相關。因此,在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中,要有效地整合社會資源,構建農村“大普法”的格局,結合當地農村的特色和實際,以“關注民生,普法惠農”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梓、豐富多彩的農村普法活動,把法律真正交給農民,使農民瞭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義原則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夠在廣大農村紮根開花。在普法過程中,首先要滿足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要求,從“以人為本”的人文精神出發,樹立人文的普法理念,從法律對農民的思維、道德、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影響入手,通過法治文化的傳播提高農民的法律文化素質,從而形成一種依法辦事、循法而動的行為定勢。要以村級“兩委會”成員、黨員、村民代表為重點,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注重選擇農民身邊需要的法律,開展普法互動活動,讓農民從被動接受向主動關注轉變,把事關農民切實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權法》、《農業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擺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級服務中心的農民法制學校、法律圖書角、法制宣傳欄、新聞媒體、法制文藝等平臺,大力宣傳傳統法律文化中的優秀成分,並使之與現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法治文化,讓農民對普法宣傳效果看得見、摸的著、記得住,並從中嚐到甜頭,得到“實惠”。

(二)完善農村民主制度,構築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契機,深化民主法治村(社群)建立,強化村民自治,實現從“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轉變。要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依法享有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民主權利,紮實推進村級事務公開和財務公開,讓廣大農民真正成為農村社會管理的主人,成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實體現“以人為本”,從而不斷促進廣大農民群眾民主意識、法治意識的提高,實現農村社會的穩定與進步。做到“民選幹部為人民、民選幹部受監督”,同時要求村幹部主動帶頭守法,使村級決策管理和財務活動真正走上規範化、制度化、公開化的軌道,還政於民,對村民負責,受村民監督。

(三)加強道德文化建設,構建和諧農村的精神支撐。

構建和諧法治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程序,不僅要從法律制度上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還要提供教育和引導,從道德文化上營造諒解寬容的和諧意識,提供和氣、和睦、和諧的精神支撐,為法治和諧農村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和堅實的社會基礎,形成社會進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為核心的農村新道德體系,推動法律與道德走向統一。要強化《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八榮八恥”及新農村建設20字方針的宣傳教育,同時,還要依靠廣大農民群眾在農村開展禁毒、禁賭等專項鬥爭,消除“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取締非法宗教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以淨化農村社會環境,促進農村形成學法律、講道德、樹新風的文化氛圍。

(四)加強涉農執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環境。

加強對農民的司法保護,依法切實維護農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為此要合理設定基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機構,降低農民的訴訟成本。要建立高素質的農村司法隊伍和涉農執法隊伍,保證其獨立、公正,依法行使職權。要堅決打擊各種坑農、害農的犯罪活動。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製售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和非法吸收農民存款、集資詐騙、賭博等犯罪活動。要落實村“兩委會”幹部職務犯罪預防。建立健全村組幹部監督制度,推動村務財務公開。要落實農民群眾信訪工作,妥善解決農民群眾反映的非訴類問題。強化執法監督,完備執法監督機制,嚴肅糾正和查處各種執法不嚴、執法違法行為,定期對執法、司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法律法規的正確有效實施,樹立法律的權威。

(五)健全利益協調製度,建立規範有效的法治機制。

建立和諧法治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程序,必須注重建立健全規範有效的法治機制和利益協調製度。一要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濟、優撫福利、社會幫扶相結合的救助機制,完善農村貧困家庭就業、就醫和子女就學資助制度,從源頭上減少生活利益驅動而形成的不穩定因素。二要建立完善農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農村法律服務體系,積極為農民群眾提供法律服務,使農民的權益受到侵害後能通過法律途徑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濟。三要建立完善農村治安綜合治理機制。淨化農村社會環境,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四要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處置機制。針對民間糾紛存在主體多元化、客體複雜化、規模擴大化、行為激烈化這一難題,從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大局出發,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的新途徑、新機制、新辦法,積極排查調處農村矛盾糾紛,及時化解農村不穩定因素,打牢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