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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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動防範工作,發揮基層派出所的職能作用,深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這一中心任務,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綜合治理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綜合治理調研報告

綜合治理調研報告範文(一)

為充分了解xxxx派出所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動防範工作,發揮基層派出所的職能作用,深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這一中心任務,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熱點問題,確保我所轄區社會穩定和營造社會治安依法治理的良好環境。我所對我所轄區鎮、村組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委政府重視,切實加強了社會治安整體聯動防範工作的領導

按照我縣召的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和要求,鎮黨委、政府切實履行“黨政領導負總責”,把聯動防範工作始終放在首位,研究佈置工作,做到年初有計劃方案,年內、年末有檢查考評。年初成立了調防一體化服務中心,使農村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得到了充實。擬定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動實施方案》、《平安建立實施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實施方案》、《對刑釋解教人員幫教領導小組》、《禁毒工作領導組》、《開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動實施方案》。我轄區的社會治安整體聯動防範工作基礎紮實,領導重視,管理到位,充分調動了廣大黨員幹部群眾參與維護社會治安工作的積極性,取得顯著成效。

二、加強政法、綜治基層組織建設,增強運用法律能力

各鎮始終堅持從強化基層領匯入手,不斷增強基層組織“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感,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力度,並落到實處。一是強化隊伍建設,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增強了基層組織的職能作用,對19個村的調解員進行了考查,分別作了調整充實,同時加強督促完善了村規民約等規章制度,激發了各調解組織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加強,鎮政府按照“四五”普法的要求,使廣大黨員、幹部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將計劃生育法,治安管理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土地管理法,勞動法,義務教育法等十三個法律法規,分別發到鎮機關領導幹部職工、村支書、主任、各村調解組及調解小組人手一冊,同時對調整充實人員進行二次培訓,讓他們在基層工幹作中,懂法、用法、掌握法律武器,充當發展地方經濟,維護社會穩定的帶頭人,對聯動防範維護社會穩定盡心盡責,將本轄區的民間糾紛和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三、 健全社會治安聯動防範機制

針對農村改革中出現的村無專人幹、村無專人管、街道沒有專人抓,網路不健全的問題,我們重點解決了三個問題。

1、是推行“平安協作組”。根據農村實行“一免兩補”政策以後存在的農民參與治安防範難組織的實際,我們在總結“十戶聯防”經驗的基礎上,普遍推行了“平安協作組”的防範模式,根據各自然村戶數,按照每組戶數控制在20戶以內的標準,各小組推選一名中心戶長,承擔組織、監督小組成員治安防範出勤情況,調解組內的矛盾糾紛,大事小情的組織互助,治安資訊的傳遞,技防設施的管理等職責。每個小組每天由1戶參與全村的治安防範巡邏工作。同時,按照每個自然村設1名治安員的標準,在各自然村配備了專兼職治安員58人。具體承擔平安協作組的組織管理、出勤考核和落實村防範措施的職責。從實際運作的情況來看,農民參加值班巡邏的週期延長了,看護範圍擴大了,負擔減輕了,解決了十戶聯防輪流頻繁、難於組織的問題,提高了整體的防範效果。

2、是成立村級治保會。我們將治安防範的責任做為村幹部的一項主要工作職責來落實,成立了以村幹部、治安員組成的治保會,有效解決了村級組織治安防範責任不清、任務不明、措施不實、效果不好的問題。採取了村幹部包村的辦法,把治安防範的責任落實到人頭。目前,我轄區已經重新完善了19個治保會,對不能較好履行職責4個村的治保會成員進行了調整。今年,我轄區治保組織共處理涉及鄰里糾紛、家庭矛盾、老人贍養等方面的問題180餘個。

3、是組建業餘巡邏隊。2012年,適應警務體制改革的需要,對原有的治安巡控隊伍進行了規範,重組改製為護村隊。目前,我轄區各鎮都組建了護村隊伍,總人數達到120人。今年又在xxxx社群成立了一隻20人的“紅袖章”義務巡邏隊,護村隊、“紅袖章”義務巡邏隊採用社群警務責任區民警管理考核的模式,由社群隊長、村長任隊長,具體由民警負責監督、指導和培訓。通過實踐看,這支隊伍不僅對村、社群的防範組織和治安員起到了監督的作用,而且能夠較好地將三級聯防組織緊密的聯絡在一起,有效地提高了整體的防範效果。

通過採取上述措施,一個村有“平安協作組”,村有治保會,鄉有保安隊三位一體、互為補充的群防群治網路初步形成,農村治安防範能力顯著提高。

四、 調研中發現治安整體聯動防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下步工作的建議

(一)存在問題

1、 對基層基礎工作有待於進一步的加強。

2、 轄區內的住鎮機關配合不是很到位,有待於加強。

3、 上下聯動上的工作有待於進一步加強。

(二) 對下步工作建議

根據建立“平安xxxx”的總體目標要求,2012年我們在抓好常規性基礎工作的同時,主要做好五件事:

1、要“擴面”。在鞏固取得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建立“平安xxxx”的工作範圍,努力實現三個100%。一是要擴大建立面。不但要開展平安單位、平安社群、平安校園的建立工作,還要延伸到平安街道、平安家庭、平安村組等各個層面,創安覆蓋面要達到100%。二是要擴大普及面。在有線廣播開闢“平安xxxx”,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增強全民創安意識。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多種形式,廣泛開展送平安下鄉村、進社群、入學校、入村組等活動,創安的知曉面要達到100%。三是要擴大參與面。充分調動綜治成員單位和駐區企事業單位的積極性,各司其職,履行創安義務,創安參與面達到100%。

2、要“補短”。針對以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主要做好三項具體工作。一是在提高農村治安防範效果上下功夫。2012年要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村防範隊伍建設和三級聯防機制的建立上。把社群警務隊、鄉鎮護村隊、農村聯防員三支力量更加科學的整合在一起,建立條塊結合的管理模式,盡最大可能發揮好幾支隊伍的作用,提高防範效果。二是要加快技防措施進學校、村組、入農戶的推進步伐。目前看,已經採取技防的村的發案數量和過去比明顯下降,村民之間協作防範意識明顯增強。

3、要“治亂”。對問題突出的區域或部位進行集中治理,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活動,發揮好綜治成員單位作用,把行業治理和集中整治有效結合起來。同時,要行使綜治工作“一票否決權”,加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力度。

4、要“除惡”。組織鎮司法、社群、村委會和公安等部門對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流氓、地痞、車匪、村霸等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對有跡象的重點物件實行嚴密監控和教育管理,防止產生新的惡勢力群體。對原有的重點物件和新發的惡勢力犯罪要嚴厲打擊。

5、要“抓點”。注重發揮典型的示範作用,選擇多個不同側面,抓出一批有標準社群、村組。同時,加強對綜治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全面提高平安xxxx的建立水平。

綜合治理調研報告範文(二)

近年來,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因利益調整而引發的社會矛盾和治安問題逐步增多,成為了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如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提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能力,推動林區社會穩定、治安秩序良好,為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是當前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在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支援下,本人對這一課題進行了認真的調查研究,通過調查,對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現狀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和認識,對此談幾點認識和體會。

一、我局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發展現狀及成效近年來,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黨委和局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綜治委的指導下,緊緊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不斷推進“平安XX局”建設,以維護社會穩定為中心,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綜治方針,充分發揮基層單位綜治領導機構、綜治辦事機構與林場(所)社群協管站和社群管委會相結合的優勢,努力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不斷推進各項措施的落實,為全域性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在維護全域性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初步形成了專群結合、齊抓共管,集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等多種方法綜合運用的管理格局。具體措施是:以建立“平安XX局”活動為載體,從加強組織體系、管理體系、防範體系入手,把流動人口、重點人群的服務管理和居民區防撬防盜作為工作重點,突出抓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兩條主線,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得到加強。二是社會治安的防範控制能力得到增強。近年來,因社會矛盾增多而導致治安問題的增多,局通過強化治安防範網路建設,大力開展群防群治活動,充分利用基層綜治工作機構、社群協管站和群防群治隊伍進行排查穩控,使治安形勢有較大好轉,群眾安全感大大增強。三是大力加強校園安保和技防建設。在全國、全省綜治維穩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後,我局對拓寬警務工作、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高危人員的管控、提高校園的安全防範能力、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力量、加強校園技防設施投入六項工作進行了有效的落實。對校園技防建設工作中,我局黨委政法委組織有關部門並請專業人員到全域性5所中國小校實地進行了研究和測算,劃定了監控區域,購置了先進的技防裝置,在林業局資金緊張的情況下,投資近15萬元,進一步完善了校園技防建設。

通過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推動了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為全域性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雖然目前我局的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整體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但還相應地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思想觀念淡薄。一方面是個別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對綜治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忽視綜治工作的現象仍然存在。另一方面表現為綜治責任追究制執行的不夠好,影響了領導幹部抓綜治工作的責任意識。二是工作思路陳舊。個別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在抓綜治工作上,創新精神不夠,仍然沿襲過去的老辦法、老套路,沒有根據形勢的變化而創新機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基層群防群治工作主觀能動性不強。三是技防體系還不完善。由於受地域條件的原因,技防覆蓋面還不完善,特別是林場(所)、礦區、旅遊景點的監控設施還沒有與公安局達到同步聯網。根據新時期防範工作的要求,技防設施覆蓋網路還需進一步增強。四是保障體系還不健全。雖然各基層單位都成立了綜治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但一些基層單位因人員編制的問題,還沒有配備專職的綜治工作人員,大部分為兼職,不利於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應採取的對策要做好新形勢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就必須實現工作思路上的轉變,既實現由“以打為主”向“打防結合、預防為主”轉變;集中整治為主向強化日常管理轉變;“以警為主”向“警民結合、以民為本”轉變。要從建立打、防、控一體化的社會治安管理長效機制入手,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才能不斷提高全社會整體防控能力,有效維護好社會穩定。

(一)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必須強化各級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新時期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已從過去單純解決治安問題,延伸和發展為鞏固基層政權組織、排查調處社會矛盾、服務人民群眾和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措施。要特別重視加強工作意識,各級領導幹部要增強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依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思想。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領導責任制,建立起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責任的責任體系,層層抓落實,切實負起責任,避免形式主義。黨委組織部門要把領導幹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績,列為對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並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升降獎懲的重要依據,與晉職晉級、獎懲直接掛鉤。要嚴格執行責任查究制度,對責任不落實,官僚主義嚴重,工作不力而導致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問題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堅決實施一票否決,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必須深入貫徹綜治工作方針,實現綜治工作重心的戰略轉移。一方面要堅持“嚴打”方針,始終保持對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要突出抓好防範工作。各級領導幹部和政法、綜治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轉變“重打輕防”的觀念,改變工作方式,在防範建設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把防範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要按照《全市安全技術防範三年規劃》要求,進一步在主要街區、繁華地段、交通幹線、旅遊景點、礦區和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安裝適宜的技防設施並與公安局實現同步聯網。要多方籌集資金,提高技防網路的覆蓋面,充分發揮技防在社會管理、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達到有效遏制犯罪的目的。

(三)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必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一是要大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強化其管理和控制能力。適時掌握各基層單位組織建設情況,對戰鬥力不強、工作不適應、把握不好工作局面、治安形勢不好的基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要及時進行調整。對軟弱渙散的基層組織,要堅決進行整頓。要進一步加強基層綜治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專職綜治工作人員,確保綜治工作在基層的工作實效。二是要加強群防群治網路體系建設,發揮其特殊的防範作用。各級黨委、政府要重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努力提高群防群治隊伍在治安防範中的地位和作用。要認真抓好專兼職治安員隊伍建設。要從實際出發,廣泛發動群眾,動員群眾自願、自覺地參與到治安防範中來,通過擴大治安防控面,縮小違法犯罪的可實施空間。

(四)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必須強化經費保障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經費保障力度,確保綜治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落實到位,杜絕出現有政策不落實的現象。一方面對基層單位、特別是林場(所)的綜治工作經費,要給予適當補助,要真正關心基層綜治工作幹部,採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他們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另一方面要多方籌集資金,提高對專兼職治安員和綜治資訊員工資待遇,配備適當的工作裝置,從根本上解決“有條件辦事”的問題,進一步激發他們做好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