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調研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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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法治調研報告範文

(一) 活動背景

法律,是我們社會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12月份為國家的法制宣傳月,為了弘揚法制精神,增強法制觀念,我們展開了此次調研。

同時,大學生作為社會的重要成員,他們對法律的關注,對法律的瞭解度及對法律的困惑,是法制宣傳的一個重要導向。瞭解在校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幫助他們解決法律困惑,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是本會的職責所在。

(二) 活動目的

1、通過此次活動,宣傳法律知識,弘揚法制精神,增強學生在平常生活中的維權意識。

2、普法宣傳的同時,調查學生最關心的法律問題和最常見的法律困惑,瞭解到學生對法律的需求,瞭解到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以及法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培養自己的社會責任感和實踐精神,明確今後學習的方向。

(三)活動單位

暨南大學學生會珠海校區執行委員會暨南大學珠海學院學生會調研部

(四)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20日

(五)調研內容

1、在校學生對法律節目的關注度;

2、在校學生如何認識法律與生活的聯絡;

3、大學生平時瞭解法律的方式和期望通過何種方式瞭解法律;

4、在校學生對侵權行為的態度及措施;

5、在校學生對學校即將開展的法律宣傳活動的看法。

(六)調研說明

1、本次調研採取在食堂擺攤發問卷的形式,隨機調查。共發問卷300份,

其中有效問卷259份。

2、本次調研範圍廣,隨機性大,因此調研結果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二、調研結果及分析

(一)在校學生對法律節目的關注度

主要結論:總體上,在校學生對法律節目的關注度不高,經常關注的同學比例較小。

在校學生對法律節目的關注度 意見數259

結論分析:

資料顯示,64%的同學偶爾關注法律節目,20%的同學很少關注,僅有16%的同學經常關注法律節目。這組資料很明顯的反映出在校學生對法律節目關注度不高,更有一部分同學幾乎沒有關注過法律節目。

由上述資料可知,法律節目並不在同學們的關注範圍之內,照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有:①同學們認為法律節目枯燥無趣,不能吸引他們的興趣;②法律節目的普及及宣傳力度不大;③同學們接觸法律節目的渠道少。

由此,學生組織應該加強法律宣傳力度,多開展形式各異的法律活動,如模擬法庭等,提高學生對法律的關注度和認知度;同時,學校應當加強當代大學生的法律基礎課堂教學,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

(二)、學生對法律在日常生活的認知:

主要結論:大部分學生認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會用到法律,只是使用的頻率因人而異。

學生對法律在日常生活的認知 意見數259

結論分析:

調查資料顯示的結果讓人高興,54%的學生認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37%的學生認為法律只會在少數的時候用到,兩組資料總和為91%。同時,認為幾乎沒用到的有9%。總體來說,大部分學生都認為法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有用到的。

以上資料從側面向我們反映,大部分學生認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用到法律。因此我們在此建議:1、對於學生,我們要學法,知法、懂法,利用法律維護自己和他人的正當權益,同一切違反法律的行為作鬥爭。2、學校可以開展豐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宣傳活動。通過組織讀報、社會調查、文體武術表演、黑板報、櫥窗、標語、校園廣播等各項活動進行大力宣傳,營造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維護青少年權益的濃厚氛圍。讓學生在法制教育的實踐活動中得到潛移默化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守法意識。通過學習宣傳,既增加學生的知識面,讓學生自己接受教育,又豐富學生的課外活動內容,也拓寬學生的視野。針對不同物件、不同情況、不同時期和社會形勢的發展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理想、信念、道德、法制等教育活動,加強學生思想道德建設。

(三)在校學生平時瞭解法律的途徑和傾向於用何種途徑瞭解法律

(1)在校學生平時瞭解法律的途徑

主要結論:法制電視節目,報紙刊物等傳媒是同學們瞭解法律的重要來源,法律宣傳等活動次之。

在校學生日常生活中瞭解法律的方式 意見數259

注:其他包括家長老師等。

結論分析:

上圖資料顯示,有一半以上的同學是通過電視,報紙等傳媒來了解法律的,人數高達68%,其次是法律知識傳單,普法晚會,法律知識講座等普法宣傳活動,人數達20%。同時,還有一個不能忽略的資料,就是通過老師,家長等其他途徑瞭解的法律的同學也有12%,這給我們的啟示是,平時教育,公共教育亦是宣傳法律的重要途徑。

從以上情況來看,同學們平時瞭解法律的途徑很多,這次側面向我們反映了當今法律宣傳途徑的多樣性,同時也給予我們如下啟示:①傳媒的發展與人們生活越來越密切,通過傳媒來向同學們展示法律知識是一個至關重要的途徑,因此,我們在今後的法制宣傳工作中,可以利用我們身邊的傳媒展開,如我們的廣播站,《暨南學生報》,各院系的學生組織也可以通過其網站,部落格來宣傳;②普法宣傳活動也是同學們瞭解法律的重要手段,但比例較小,這也許是由於校園中該行為較少的緣故,因此,學生組織應考慮組織更多該型別的活動來進行宣傳;③家長,老師等其他途徑也是宣傳法律的途徑,因此,學校方面可以考慮增加法律基礎的課堂教學,以提高同學們的法律修養。

(2)在校學生傾向於通過何種方式瞭解法律

主要結論:法制節目,報刊等傳媒還是佔據很大比例,同時,普法宣傳活動也成為同學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