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回族的古爾邦節來歷以及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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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古爾邦”,意為“犧牲”、“獻身”,故亦稱“宰牲節”、“獻牲節”、“忠孝節”、“爾德節”。寧夏南部山區等地的回族稱為“大爾德”,雲南等地的回族稱為“小爾德”,是伊斯蘭教三大節日之一,一般在開齋節過後七十天舉行。這個節日屬於mu斯林朝覲功課的儀式範圍。伊斯蘭教規定,教歷每年12月上旬,mu斯林去麥加朝聖,朝覲的最後一天,開始舉行慶祝活動。以下是關於節日的一些資訊,歡迎閱讀。

關於回族的古爾邦節來歷以及時段

回族古爾邦節節日來歷

回族為什麼要宰牲過古爾邦節呢?相傳,伊斯蘭教的古代先知之一——易卜拉欣夜間夢見an拉命他宰殺愛子伊斯瑪儀獻祭,考驗他對an拉的虔誠。易卜拉欣把刀磨得閃閃發光,非常鋒利。當伊斯瑪儀側臥後,他把刀架在兒子的喉頭上。這時他傷心痛哭,淚如溪流。第一刀下去只在兒子的脖子上留下了一個白印印,第二刀下去刮破了一點皮。

伊斯瑪儀說:“我的父啊,你把我翻個身,讓我匍匐而臥,這樣你就下決心吧,順從真主的命令。”

易卜拉欣聽了兒子的勸言,把他翻了個身,然後解下刀子使勁宰時,真主受感動,派天仙吉卜熱依勒背來一隻黑頭羝羊作為祭獻,代替了伊斯瑪儀。這時易卜拉欣拿起刀子,按住羊的喉頭一宰,羊便倒了。從那以後,穆han默德就把伊斯蘭教歷十二月十日規定為宰牲節,這就是傳說的“古爾邦”的來歷。

回族古爾邦節節日時段

古爾邦節是宗教節日,在伊斯蘭教歷十二月十日。伊斯蘭教使用的歷法,分太陽曆和太陰曆,太陽曆用於農耕,一年365天或者366天,與公曆基本相同。太陰曆用於教事,一年354天或者355天,跟四季的輪迴總相差十來天。先知穆han默德入主麥地那的第二天(公元622年7月16日)為伊斯蘭教歷的元年元旦。由於古爾邦節與肉孜節的日期與公曆之間的差異,使這些年節有時候是在冬天,有時候卻又是夏天。季節不同,節慶的色彩也不同,這就使得年節也異常的多彩。

第一,回族的婚姻習俗,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產生了一些積極的作用。如從婚姻觀上來講,回族主張凡mu斯林都要結婚,反對獨身,主張婚姻自主,求婚時須有兩個成年人聽見才有效。男方給女方饋贈聘禮,是男方履行的義務,而不是婚姻的有效條件,聘金數量力而行,沒有規定等。這一切對提高回回民族的道德修養,對穩定社會秩序,保持和發揚良好的'社會風尚都起到了應有的作用。但是,伊斯蘭教關於家庭關係的思想,對回族的婚姻習俗有消極的作用。如伊斯蘭教要求妻子服從丈夫,離婚的主動權也掌握在丈夫手中,恢復夫妻關係也以丈夫回心轉意為準,等等。

第二,回族的婚姻觀正在發生新的變化。許多回族青年已深深認識到感情是維繫家庭和睦的主要因素,愛情是婚姻的基礎。他們擇偶時,除了考慮信教、家庭等因素外,主要看對方的人品。在農村往往把“誠實忠厚”作為擇偶的重要條件之一,同時注意文化、技術等。在城市除了要求對方是回族外,注重德才兼備,同時注意性格和文化素養等,不看門第。有的不要彩禮,有的結婚不大操大辦。回族的婚姻家庭也正在發生變化,幾代同堂的大家庭越來越少,基本上都變為小家庭,這都是進步的一面。

第三,回族早婚,訂小親和近親結婚的現象仍比較嚴重。特別是北方回族聚居的農村,這一問題非常突出,有的十一二歲就訂了小親,十四五歲訂小親者較為普遍。早婚現象也比較嚴重,據對寧夏南部山區回族聚居的六縣抽樣調查,早婚佔同期結婚者最高的縣達70%,最低的也達22%。

回族近親結婚仍然不少,儘管《古lan經》規定不準血親和近親結婚,我國《婚姻法》也明文規定“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但在回族聚居的農村,姑表親、姨表親結婚者還佔一定比例。90年代初據固原計劃生育辦公室調查,全縣痴呆和患遺傳病的達1671人,佔全縣總人口的0.3%;有的鄉弱智人口占1.3%。這些現象,嚴重地影響了回族人口的健康發展。這種習俗,應當積極地加以教育和引導,使回族群眾逐步提高認識,主動地去加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