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南寧銷戶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離休、退休: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繫結的本人I類銀行卡;
4.離休或退休材料(原件,已轉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戶”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用提供)。
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轉入“封存戶”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繫結的本人I類銀行卡。
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但未轉入“封存戶”的: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繫結的本人I類銀行卡;
4.終止勞動關係的材料或失業證。
四、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繫結的本人I類銀行卡;
4.勞動能力鑑定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材料(原件);
5.終止勞動關係的材料或失業證(原件,已轉入我中心“封存戶”的.不用提供)。
五、出境定居: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繫結的本人I類銀行卡;
4.公安等相關部門簽發的移民批准檔案或定居國長期定居的有效證件或檔案(原件)。
六、繳存人死亡:
1.《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繳存人死亡材料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原件);
3.前來辦理的繼承人身份證原件;
4.繼承關係材料(原件)。
溫馨提示:委託代辦的需提供提取人書面授權委託書(需委託人簽名按手印)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