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寧區直公積金繳存人死亡提取材料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南寧區直公積金繳存人死亡提取材料
屬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提取的,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證明。
(二)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居民身份證。
1、提取資金轉入被繼承人賬戶的,不需提供繼承關係證明。
2、提取資金轉入繼承人賬戶的,另須提供繼承關係證明(公證書、法院文書、結婚證、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或被繼承人所在單位證明)。
拓展:更多銷戶提取辦理材料
一、屬離休、退休提取的`,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證。
(二)離休、退休證明(未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須提供)。
二、屬出境定居提取的,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證。
(二)公安等相關部門簽發的移民批准檔案或定居國(地區)長期居住證明。
三、屬與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係提取的,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證。
(二)終止勞動、人事關係證明。
1、屬離職滿半年且未在外中心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終止勞動、人事關係證明。
2、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終止勞動、人事關係證明和勞動能力鑑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