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民辦教師最低薪酬指導標準為37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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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明確民辦學校教師最低薪酬指導標準為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對專任教師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補貼1200元。

廣州民辦教師最低薪酬指導標準為3790元/月

近日,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市財政局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分類扶持和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透露了上述資訊。《意見》從2015年秋季學年開始實施。

據瞭解,目前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月。據此推算,民辦學校教師最低薪酬指導標準應為3790元/月。

《意見》提 出 ,從2015年秋季學年開始,支援民辦學校建立教師從教津貼和年金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由政府予以經費補助。政府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按其實有專任教師人數,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經費每年按12個月計發。民辦學校申領政府經費補助後,對符合條件的教師發放從教津貼每月600元至1200元,以及按照不低於財政核撥經費20 %的比例繳納年金費用。

《意見》要求,民辦學校發放從教津貼及建立年金制度後,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師原有工資福利待遇,對降低或抵扣教師原有工資福利待遇的學校,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視情節輕重,從次年起三年內取消該校申領政府經費補貼資格。

申報補助的教師原則上須符合如下條件:在教育教學崗位工作,且符合在本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連續任教一年以上,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上一年度繼續教育年度驗證合格等條件的教師。學年結束前未經批准離職、在師德方面受到處罰或者出現嚴重教學事故的教師則不予發放。

廣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稱,民辦教師工資總體是公辦學校教師工資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所以,加大對民辦教師的扶持力度將是未來工作的重點。”

為此,廣州正抓緊研製提高民辦學校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的指導意見,結合廣州市居民收入狀況,制定民辦學校教師工資指導標準;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階中等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專任教師發放從教津貼。據介紹,在民辦學校從教時間越長,津貼越多,目前擬訂最高每月津貼為1200元;與此同時,為了讓教師在退休後有多重保障,市教育局將出臺指導意見,支援民辦學校為教師購買年金,研製民辦學校教師優先入戶的實施辦法。"

據瞭解,原定於7月就出臺的民辦教師最低工資標準,目前還在走流程。廣州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有關負責人稱,目前,民校最低工資標準等意見推進得比較順利,爭取在年內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