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才智咖 人氣:1.26W

元旦加班工資計算

2016年元旦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法定節假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公休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規定,只有在法定的假期內加班用人單位才應該按照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也就說由於今年元旦節只有一天假,沒有調休等情況,所以加班費的計算也就只算2014年1月1日一天而已。但是如果有公司想要將公休日進行調休那麼就要按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若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

相關閱讀: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怎麼算?

現在用人單位在確定職工加班費計算基數時,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第一、職工工資分很多細項,但計算加班費時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基數,這種情況相對較多,偶爾有用人單位以“基本工資”與其他工資專案之和作為基數,但並沒有包括所有工資專案;第二、以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計算基數;第三、以勞動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第四、職工無論加班多少,每月固定可得一筆“加班費”,即根本不考慮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一定比例(150%、200%、300%)支付職工加班工資。所謂“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工作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

通俗點說,工資計算基數,就是勞動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工資數額或是實際工資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