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退休能領多少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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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繳納幾百甚至上千元養老保險,退休之後領取的養老金夠不夠養老呢?多繳納保險金,退休之後會不會領的也多呢?

剛退休能領多少養老金?

“最沒用的工資條顯示,我現在一個月養老保險個人繳納200元,那等我退休之後,每個月到底可以拿多少錢啊?會不會到時候連買棵白菜都費勁啊?”張美女今年25歲,參加工作兩年,她已經開始對養老頗為擔心。

養老金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大名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旨在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說白了,就是國家和個人一起存點錢,將來你老了不上班了就從這些存款中領生活費。

那麼,張美女這一個月繳納200塊錢,老了以後究竟能領到多少錢呢?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是退休時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累計餘額;過渡性養老金則需要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單獨計算,比較複雜。

我們就以張美女為例,計算一下她退休之後可以領多少錢。

張美女今年26週歲,2012年7月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2500元,北京2013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793元。假設張美女55週歲退休,那麼她的繳費年限按32年整計算。再假設32年間繳費基數和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變,計算如下: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500/5793=0.4316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0.4316×32)/32=0.4316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5793×0.4316=2500元基礎養老金=(5793+2500)/2×32×1%=1326.88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2500×20%+2500×8%)×12×32]/(32×12)=700元每月養老金=1326.88+700=2026.88元

因為我們假定了這32年繳費期的各種變數都不變,才會得到這個結果,若繳費基數、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發生變化,繳費年限再精確到月數,那麼結果也會不同。

多繳費一倍不會多領一倍

從張美女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繳費基數越大,每月養老金就越多。但是,養老金的增幅是不是跟繳費基數增幅一樣呢?我們將兩個案例對比一下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案例一:

某人2000年開始繳納社會保險,2014年底退休,繳費15年整。假設15年間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變(變數無法估計,暫定不變),2000年他的繳費工資基數是1600元,當地1999年(即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1200元,那麼他2000年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1600/1200=1.3333;以此演算法算出此人自2000年開始繳費至2014年退休這15年間每年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將這15個指數相加再除以15,便可得出他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3333×15)/15=1.3333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200×1.3333=1600元基礎養老金=(1200+1600)/2×15×1%=21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600×20%+1600×8%)×12×15]/(15×12)=448元每月養老金=210+448=658元

案例二:

若將案例一中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600元變成3200元,即繳費基數增長一倍,其他條件不變,那麼養老金會不會也會多一倍呢?讓我們一起來算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3200/1200=2.6666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200×2.6666=3200元基礎養老金=(1200+3200)/2×15×1%=33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3200×20%+3200×8%)×12×15]/(15×12)=896元每月養老金=1226元

總結:兩個案例比較可以看出,在每年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變的假設前提下,若繳費工資基數增長一倍,那麼個人賬戶養老金會隨之增長一倍,但是基礎養老金沒有增長到一倍,所以每月養老金總額也沒有增長一倍那麼多。

名詞解釋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是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得來的。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指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人員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由參保人每年的繳費基數除以當地上年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得出繳費當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如此每年計算一次,到退休時,把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相加,然後再除以實際繳費年限得出的。

個人賬戶儲蓄額

包括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部分和個人繳費儲存額的合計數額,其中繳納單位比例為外資單位20%,省屬單位18%,私企單位12%;個人繳費比例為8%。

過渡性養老金

適用於1995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沒有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職工。例如,某人在1995年時已57歲,繳費3年後即退休,那麼他的個人賬戶中只有3年的繳費,但是他的預期壽命可能是20年,那麼,3年的繳費分到20年中按月領取,養老金就太低了,因此就產生了過渡性養老金這一特殊概念。就是說,在國發《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1995】6號文)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3年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除了領取個人賬戶積累中的錢之外,再加發一部分錢,以保證他們的養老金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加發的這部分錢,就是過渡性養老金,意即為實現政策過渡而加發的養老金。而對於6號文實施後參加工作的,按政策,企業和職工個人都應繳交養老保險費,因此不存在過渡的問題,也就不會有過渡性養老金。從理論上講,隨著領取過渡性養老金的人相繼死亡,過渡性養老金也將退出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