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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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職工發生工傷的現象非常普遍,此時,能夠享受哪些工傷待遇就成為職工比較關心的問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歡迎大家瞭解!

2017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

專案

標準

基數

支付單位

 

 

 

 

 

 

 

 

工傷醫療

符合工傷保險藥品、診療專案、住院服務標準

按照標準報銷

 

工傷

保險

基金

跨統籌地區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專案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

交通費憑據報銷;

住宿費上限:150元/人/天;

伙食費:50元/人/天

 

 

 

工傷

保險

基金

住院伙食補助費

《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專案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

 

30元/人/天

停工留薪期內及康復待遇

輔助器具費

國家標準及《北京市工傷輔助器具配置專案及費用限額標準》

 

按標準報銷

工傷

保險

基金

停工接受工傷醫療的

原工資福利待遇

 

不變

 

生活不能自理的

護理待遇

 

按實際需要

 

 

 

 

 

 

 

 

 

經勞動能力鑑定一次性傷殘

補助金

一級

27個月

 

 

 

 

 

 

 

 

二級

25個月

三級

23個月

四級

21個月

五級

18個月

六級

16個月

七級

13個月

八級

11個月

九級

9個月

十級

7個月

傷殘

津貼

一級

90%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

 

 

 

二級

85%

三級

80%

四級

75%

五級

70%

用人單位

(難以安排

工作的)

六級

60%

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統籌地區

上年度職

工月平均

工資

工傷

保險

基金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喪葬補助金

6個月

統籌地區

上年度職

工月平均

工資

 

 

 

 

 

 

 

工傷

保險

基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資(撫卹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30%+10%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0

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後死亡待遇

喪葬補助金

6個月

統籌地區

上年度職

工月平均

工資

 

 

 

 

 

 

 

 

 

 

工傷

保險

基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30%+10%;

本人工資

(撫卹金總

額不得超過

死亡職工生

前的本人工資)

 

 

 

 

 

 

 

 

 

 

 

 

 

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

性工

傷醫

療補

助金

五級

18個月

 

 

 

 

 

 

 

 

 

本市

上年

度職

工月

平均

工資

 

 

 

 

工傷

保險

基金

六級

15個月

七級

12個月

八級

9個月

九級

6個月

十級

3個月

 

 

 

一次

性傷

殘就

業補

助金

五級

18個月

 

 

 

 

 

 

用人單位

六級

15個月

七級

12個月

八級

9個月

九級

6個月

十級

3個月

  注:

   1、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是指職工受傷前用人單位為其連續12個月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用人單位繳費不滿12個月的,以實際繳費月數的繳費工資之和平均計算本人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或者尚未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用人單位不得與之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