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2015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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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否則屬於變相剋扣工資。

東莞2015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在東莞工作一天最少賺69.43元

據介紹,從2015年5月1日起,東莞市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企業職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折算日工資為69.43元,折算小時工資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

市人力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施範圍包括:1、全市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2、市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市人力資源局指出,最低工資不包括:1、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雙方協商可從工資中扣除“包吃包住”費

企業在招聘時經常會提供“包吃包住”。這個時候如何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呢?市人力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如用人單位把“包吃包住”作為企業的一項福利制度,則勞動者不需要承擔任何費用,其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亦不受影響。如果將來企業因經營等其他原因需要勞動者承擔一定的吃住費用的,雙方可協商一致辦理。

“企業已明確勞動者在企業吃住需要承擔一定的費用,且雙方協商一致該費用在發工資的時候一併扣除的,那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假設勞動者領取最低工資1510元/月,吃住費用是210元,雙方協商一致該費用在發工資時一併扣除,那麼該勞動者領到手的工資是1300元。這種情況並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該負責人說。

試用期內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內是否也應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市人力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強調,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未提供正常勞動是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據介紹,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如勞動者因曠工或事假未提供勞動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又如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