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新入戶人員申請公租房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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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東莞新入戶人員申請公租房步驟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東莞新入戶人員申請公租房步驟

東莞新入戶人員申請公租房步驟:

提交申請→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受理→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公示→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稽核→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公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批→保障登記。

東莞新入戶人員申請公租房所需材料

(一)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

(二)勞動合同,申請人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可提交所屬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在本市納稅證明代替勞動合同;

(三)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對賬單和繳費明細表;

(四)結婚證及配偶身份證(已婚人員需提供);

(五)配偶原籍為東莞市的,需提供戶籍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產(土地)申報表》。

以上規定的材料,屬證明類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或合同類的提交影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所需材料說明:

1、勞動合同中的用人單位名稱必須與社保部門登記繳費單位名稱一致;

2、申請時,用人單位正在本市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3、申請時,住房公積金繳存狀態必須是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