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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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防水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防水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書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第二責任人:  (第二責任人應同時承擔合同內所有乙方的責任)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防水部分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鋪設及伸縮縫處SBS防水卷材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程造價:

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元/m2;SBS防水卷材 元/m2;水泥基滲晶防水  元;(工程量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附加層按實際發生工程量另行計算,單價執行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單價,此單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進場複試、清理基層、刷基層處理劑、鋪塗複合卷材、檢驗施工質量等一切圖紙中有關防水施工所有費用。

四、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 質量要求:合格

2、 技術標準:嚴格參照《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 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8-2002),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現場,保證施工條件。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 乙方責任:

(1)施工質量必須按現行國家施工規範規定的強制性質量標準執行。

(2)材料的購進必須符合圖紙規定,並附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報告,無證者不準進場,不得擅自更改和以假亂真、以次充優,不得減少施工程式。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5)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送貨時間、地點、路線等執行。乙方應對其進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6)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現場周圍其它鄰近的建設物和管線不得破壞,否則將承擔有關費用。

(7)乙方及其工人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施工操作程式,嚴禁高空拋物,嚴禁違章作業,若因違反安全生產操作程式,違章作業的相關規定,造成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8)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環境或第三人造成損害時,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9)乙方的所有貨物(包括包裝)必須為無汙染的環保產品,甲方將拒絕任何有汙染和危險的物品進入施工現場。

(10)乙方在防水材料檢測過程中,無論是按照國家規定對材料每一個批次進行檢測,還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檢,只要檢測不合格,必須進行復檢,複檢不合格,甲方除將此次貨物全部清場並終止合同外,乙方必須承擔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否則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一切損失,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12)竣工驗收之前乙方退場時,必須清理現場,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付款方式同建設單位撥工程款進度按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質保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在  工程質保期內出現防水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質保期(指甲方與業主所簽訂合同的質保期)過後,經業主和監理單位

檢驗合格無任何質量問題的,質保期結束後1個月內付清餘款。

七、其他

1、 因設計變更發生的工程增減,乙方需無條件接納。

2、 本合同附《安全生產合同書》一份,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相關圖紙及技術交底各一份,由乙方簽字確認。

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以第  (2)  種方式處理:

(1)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建築物所在地法院訴訟。

6、甲、乙雙方互相遵守,確保施工正常進行。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貳份, 乙方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  承包人:

(蓋章)(蓋章)

乙方第二責任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委託代理人:其委託代理人:

二○ 年月日  二○  年  月  日

篇二:工 程 勞 務 合 同(防水)空白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確保優質按期完成C—1#住宅樓等32項(北京小湯山農業科技示範園住宅小區一期工程)D—1#住宅樓等15項(北京小湯山農業科技示範園住宅小區一期工程)施工任務,甲方將已與北京天成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總包施工合同中的防水工程分包給具有資質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北京市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的規定,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簽定本勞務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 1 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C—1#住宅樓等32項(北京小湯山農業高科技示範園住宅小區一期工程)、D—1#住宅樓等15項(北京小湯山農業高科技示範園住宅小區一期工程)

1.2 工程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小湯山鎮

1.3 建築面積:56995.22㎡

1.4 結構形式:框架剪刀牆

1.5 承包範圍:防水工程(屋面愛舍寧2.6mm波形瀝青防水板、GRC裝飾條頂面滿刷高分子防水塗料除外)

1.6 工程工期:2013年3月25日至2014年6月30日

1.7 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

1.8 合同價款:元人民幣。

1.9 承包方式和內容:

A. 勞務分包:防水工程(屋面愛舍寧2.6mm波形瀝青防水板、GRC裝飾條頂面滿刷高分子防水塗料除外)。

B. 材料承包: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輔材。材料品牌或廠家名稱詳見附表7:承包人負責採購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裝置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一覽表。

C. 其它承包:為完成上述工程的一切措施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施工技術措施費、現場二次駁運費、冬雨季施工措施費、夜間施工措施費、措施費等)、機械裝置、工具費及其臺班費、租賃費、勞防用品費、易耗品費、規費、稅金以及乙方認為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要的其它一切費用。

第 2 條  合同組成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的內容及解釋順序如下:

(a)勞務合同;

(b)答疑檔案;

(c)施工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形成的補充協議等;

(d)建設方招標檔案;

(e)詢標函件或紀要;

(f)投標檔案及回標檔案;

(g)施工圖紙和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h)國家及地方施工驗收規範規程;

適用標準、規範:國家、地方及有關部委現行的設計、施工、驗收等規範、標準及規程,同時,還需滿足本合同檔案的規定和設計要求。現有的標準、規範發生矛盾時,執行較嚴格的標準、規範。

第 3 條  合同價款及合同單價

3.1 本工程合同價款為人民幣元。

3.2 合同價款:見報價清單,本合同總價包乾,不作調整,人員及機械進退場費、二次搬運費、開辦費不計取,上述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3.3 本合同所列單價或總價為包乾價,被認為包括所有的稅費、管理費、利潤以及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其它費用。

第 4 條  甲方工作

4.1 甲方任命為駐施工現場代表。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應付的責任。

4.2 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施工圖紙影印,費用乙方自理,乙方不能將甲方提供的圖紙挪作與本工程無關的用途。

4.3 甲方協調由土建勞務分包單位免費提供使用腳手架、垂直運輸裝置及二級電箱和水源,二級電箱以後的電箱、線以及用水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已包含在乙方合同價款中。

4.4 提供標高、定位的基準點、線向乙方進行圖紙及技術交底。

4.5 甲方須負責工程的整體進度及各分包單位的進度協調,召集有關工程會議,協調不同單位施工中出現的矛盾。

4.6 工地的出入口的使用、標誌的安置、場地的佈置及門衛由甲方安排。乙方須遵從有關安排。

4.7 臨時設施:甲方提供辦公用房(辦公用具等一切乙方自理)、生活用房(生活用具、炊具、床等乙方自理)、庫房,乙方需自費負責臨時設施使用期間的維護維修工作。

第 5 條  乙方工作

5.1 乙方任命為駐施工現場代表,現場代表保證出勤率每個月不少於25天。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任繼續前任應負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離不稱職有關人員。未經甲方書面准許,乙方不得擅自撤走進駐工地的任何人員。乙方必須配備完全勝任本工程各項要求的專案管理班子,乙方應提交本工程專案管理人員的名單、職位和資格證書。服從甲方的管理,對工程進度、質量、勞動力調配、安全及職工生活安排等

事項的具體管理負責。

5.2 乙方有關工程的要求、請求和通知均應以工程聯絡單之書面形式送交甲方或其派駐工地的代表。

5.3 乙方須按合同、圖紙、規範以及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在各方面都能滿足業主、監理及甲方的合理要求下,執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說明的工程。

5.4 根據甲方提供的標高及軸線,乙方自行復核甲方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後進行定位、放線。

5.5 開工後一週內提交主要工序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勞動力配置計劃、機械裝置配置計劃。

5.6 遵守國家、當地政府關於工程施工的有關法規,及時辦理有關手續,費用自理;遵守甲方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5.7 充分保護所有完成但未移交的工程,並需負責修復在這期間由於不小心或疏忽造成的損壞,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5.8 工程完成後,清理所做工程專案,除去標誌、汙斑、指印和其它的油汙和贓物,無條件撤離現場所有施工人員,無條件撤離現場所有自有機械,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9 及時提交符合甲方要求及規定格式的工程量報表及工程結算書以及相關資料,並承擔提交不及時導致工程款不能按時支付的後果。

5.10 乙方不得將本工程,無論是包工包料形式或只提供勞務形式再分包(除甲方書面批准的專業分包外)。

5.11 按照甲方要求仔細填寫施工日記,以備甲方查閱。

5.12 乙方必須完成建設方招標檔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範圍內本勞務合同承包範圍內所有工作,所有未完成的零星專案按雙倍合同單價扣除。

5.13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偏差超過規範要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 6 條  施工現場人員、甲供材料的管理

6.1 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在進場時,需憑身份證到甲方處辦理施工現場出入證。辦證費 10 元,其中工本費 5 元不予退還,押金 5 元在退還出入證時退還。

6.2 其它聯絡工作人員進場時,需憑身份證到門衛室登記後,憑臨時出入證進入現場。

6.3 無證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現場。

6.4 乙方所有施工人員進場後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並持證上崗。

6.5 為確保乙方將工資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工資單必須由農民工本人簽名並按手印,乙方須將此簽名按手印工資單上交甲方留檔。並由乙方上交 10 萬元人民幣農民工工資發放保證金給甲方,若發生乙方未將工資發給農民工由此產生糾紛,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支取費用向農民工支付工資。工程完工農民工全部退場後,未發生上述拖延農民工工資現象,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 7 條  施工工期及進度計劃

7.1 現場具備開工條件,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開工令。

7.2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

(a) 甲方未能及時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不具備;

(b)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連續停工超過 8 小時; (c) 不可抗力;

(d) 合同中約定或由甲方同意給與順延的其它情況。

7.3 乙方在7.2 款情況發生後 48 小時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逾期提出視為乙方放棄。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 28 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7.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又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落實改進措施,則甲方有權將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5 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節點工程延誤,各節點工期每延期一天,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1000 元的違約金,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若下一節點總工期已經達到要求,所扣工期罰款予以返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工期延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各節點工期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時間由甲方書面通知及書面確認為準。

第 8 條  工程質量、中間驗收、隱蔽驗收

8.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以甲方、監理、業主、質檢部門核定的最終質量標準為據,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8.2 乙方需在現場設定質檢員,對其完成的各項工作進行自檢,自檢達到要求後,報甲方驗收。甲方會同業主現場代表及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如驗收不合格或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達到要求。如乙方未及時予以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委託他人整改,有關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支付。乙方整改及返工費用自理,工期不予順延。

8.3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 48 小時前通知甲方進行檢驗,屆時甲方應組織業主、工程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聯合檢查驗收,驗收通過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如甲方未按通知時間組織驗收,則乙方可自行檢驗,甲方應在“隱蔽驗收報告書”上籤認。如事後甲方、業主、監理、質監部門等仍要求檢驗,則乙方應同意檢驗,檢驗合格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檢驗不合格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進行檢驗,就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可以要求再檢驗,其檢驗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的書面驗收通知應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等資料。

8.4 乙方必須用自己的知識、經驗按設計檔案圖紙施工時,如判斷將發生缺陷,要將情況如實及時報告給甲方。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報告後,仍堅持按原設計施工,乙方應予以執行,惟由此而產生的後果,乙方不負責任。

第 9 條  竣工驗收

9.1 工程具備驗收或階段驗收條件,甲方組織乙方、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驗

收,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自檢資料一式四份。

9.2 如驗收穫得通過,甲方出具完工日期作為乙方合同工期考核依據。

第 10 條  保修

10.1 本工程保修期為五年,保修期以整個工程竣工驗收穫得通過之日起開始計算。

10.2 本工程之保脩金為工程決算總價的百分之五,保脩金不計利息。 10.3 當保修期滿後,如當時已無任何保修工作,則甲方將於保修期滿後的15 天內向乙方支付剩餘的保脩金,如當時仍有保修工作在進行,則待此工作完成並獲得認可後的 15 天內向乙方支付剩餘的保脩金,若出現保脩金不足,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10.4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48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有關的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無論乙方是否在維修記錄上簽字認可。

第 11 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11.1 乙方及時提交材料需求計劃,並承擔因計劃提供不準確或不及時導致的損失。

11.2 負責甲供材料的取樣及試驗工作,甲方承擔試驗費用,乙方無償提供人工配合。乙方自購材料實驗費乙方自理,並提供相應的材料質保資料及複試資料,及時提交材料報驗表。

11.3 本工程如有甲方供應之週轉材料裝置、機具乙方負責保管、使用過程中的維修保養及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按甲方要求堆放堆碼和進退場的裝卸。

11.4 本工程所有機械及手頭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所有機具的操作、消耗、維修費用乙方自理。

11.5 甲方應在其所供材料裝置送達工地時通知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簽字,驗收後乙方即辦理領用手續,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甲方提供之材料送達工地或驗收後均由乙方負責保管,發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1.6 若甲供材料乙方不履行裝卸工作,甲方可自行委派其他勞務隊完成,發生費用將從乙方結算中扣除,乙方無條件接受。

第 12 條  乙方採購材料

12.1 乙方採購:主材、輔材、非工程用料、勞防用品、生活用料、低值易耗品等均由乙方負責提供並承擔費用。

第 13 條  合同價款的支付

13.1 本工程無預付款。

13.2 合同價款採用按工程月完成進度工作量支付的方式:

乙方於當月22日前上報截止本月20日已完成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