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協商合同
二、根據政府公佈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定和發放辦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徵得工會和職工同意,並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並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於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企業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 庭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選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為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