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取消農業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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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創新人口管理方式,積極穩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統籌推進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同步發展,日前,杭州市出臺《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並將於8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杭州取消農業戶口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到您!

杭州取消農業戶口

市區實行流動人口積分落戶辦法

有序解決市區存量流動人口落戶:在市區實行流動人口積分落戶辦法,作為戶口遷移政策的有效補充。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為主要指標,合理設定積分分值,堅持總量控制和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按積分高低落戶的制度,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的人員落戶。

全面放寬縣(市)落戶條件:縣(市)範圍內的戶口遷移可以適當放寬合法穩定住所的範圍,對城鎮範圍內公民實際居住且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要求、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可作為落戶住所。

明年起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性質區分

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明確2016年12月31日前,市域範圍建立一元化戶口登記制度,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即從2017年1月1日起,市域範圍全面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杭州市居民戶口,戶口登記不再標註戶口性質。

建立實施居住證量化管理制度

《實施意見》提出,根據本地公共服務資源的供給能力,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量化提供機制。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為基本條件,進一步規範居住證申領條件和發放範圍,穩妥推進居住證與社會保障卡的融合對接。

建立完善全市人口基礎資料庫

加強人口基礎資料管理應用:建立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分類解決我市無戶口人員的戶口登記問題,深入推進戶口登記管理清理整頓,進一步解決戶口“錯、重、假”問題;

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收入、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稅務、婚姻、民族等應用系統,逐步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區的資料共享和業務協作,打破“資訊孤島”;

建立完善覆蓋全市實有人口、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資訊為基準的全市人口基礎資料庫,提升人口精細化管理水平。

進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

保留其原有合法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在於依附在戶口背後相關政策的調整和改革。此次《實施意見》在這方面也有較大力度的調整,主要體現在:按照公民經濟身份與社會身份相分離,經濟身份長久化,社會身份屬地化以及城鎮待遇可享受,農村權益可保留,農村利益可流轉的原則,加快統籌城鄉發展,切實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

其中,較為引人關注的是《實施意見》提出“全面推進‘三地一房’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完善村級股份制改革”。

以全面推進“三地一房”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例,對進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依法保留其在本市範圍內合法取得的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鼓勵和引導其按照自願原則依法流轉或轉讓承包經營權;保留其原有合法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按規劃翻遷建、徵地拆遷以及土地整治等建設改造過程中,按“同村同政策”享有合法權利;通過保障房置換等措施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

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整鎮推進試點,探索盤活指標和增減掛鉤指標在市域範圍統一交易、有償使用制度。在法律授權的前提下,穩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資源退出機制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

在全面深化完善村級股份制改革方面,對進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保持不變,其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享有的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股權等經濟權益保持不變,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擁有股權繼承、轉讓等相關權益。協調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尊重農民進城或留鄉的自主選擇權。

此外,《實施意見》還將有序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覆蓋,比如,加快統一城鄉居民衛生計生服務制度,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社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婦幼健康、計劃生育等服務,實行“同管理、同服務”;穩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生活補助標準,到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現城鄉統籌。

在教育方面,已落戶的隨遷子女,與當地城鎮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學政策,已申領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努力保障其義務教育需求;逐步完善並落實與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相掛鉤的隨遷子女入學和升學考試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