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不交罰款不落戶"等遭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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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黑戶”,是社會上對真實存在的、卻沒有戶口的人員的通俗說法。這些長期以來望“戶”興嘆的無戶口人員,無法去正規醫院就醫、沒有正常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機會,就連外出,都不能購買車票和機票。由此也引發了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一系列問題。

2016最新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不交罰款不落戶"等遭禁

雖然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致力於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截至目前,已為1000餘萬無戶口人員辦理了戶口登記。但由於一些地方和部門還存在政策性障礙等因素,“黑戶”問題依然較為突出。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無疑是給無戶口人群帶來了希望。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明確規定,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比如“不交超生罰款就不讓落戶”這樣的規定。其實早在1988年,原國家人口計生委就與公安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計劃生育的嬰兒落戶的規定。但令人遺憾的是,法律和政策在落實過程中大打折扣,“不交超生罰款就不讓落戶”幾乎成了各地不成文的規定。本次《意見》的出臺,意味著今後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有了落戶希望。

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公民參與社會事務、行使各項權利義務的前提。為徹底解決“黑戶”問題,《意見》明確要求公安機關作為職能部門加強戶口登記管理,同時強調各地各部門從源頭上消除障礙、完善配套。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黃雙全表示,總的原則就是凡是沒有戶口的人員,不管是什麼年代產生的,也不管是什麼原因產生的,都要解決。公安機關要嚴格程式,保證為每個登記好戶口。同時,跟戶口登記相關的,比如計劃生育、收養、教育、保障等制度,要統籌配套,協同推進。

依據此前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排查瞭解的各類無戶口人員基本情況。《意見》明確提出八類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的具體政策措施,包括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被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後戶口被登出人員,農村地區因婚嫁被登出原籍戶口的人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以及其他無戶口人員。並將其中“其他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措施作為兜底性條款。

黃雙全指出,兜底條款可能有個別涵蓋不進去,也有可能隨著今後形勢的發展,會有新產生的一些原因造成無戶口人員。為了使法律能夠全面涵蓋,防止以後再出現這種情況,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有關部門來研究,認為可以解決登記的就進行登記。

《意見》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將其作為對政府設定的“紅線”。

要求有關部門要抓緊按程式修訂戶口登記、流浪乞討救助、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黃雙全指出,堅持綜合配套,將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以健全完善計劃生育、收養登記、流浪乞討、救助、國籍管理等相關領域政策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上世紀80年代就曾有相關政策檔案出臺,明確禁止將政策外生育與落戶掛鉤,國家衛生計生委組建後,多次要求各地禁止將計劃生育與落戶、入學、低保等捆綁,並開展督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副司長周美林表示,地方有關衛生部門清理有關規範性檔案,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各地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妥善處理。無戶口人員辦理戶口登記以後,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參加新農合,享受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

此前,由於被拐賣、超生、撿拾等多種情況產生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因為沒有戶口,在享受教育、醫療、救助等社會保障政策方面存在障礙。《意見》提出,解決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巡視員甘薇薇指出,確實查詢不到親生父母,要通過收養讓孩子迴歸家庭。

教育部提出,《意見》出臺後,各地須全面掌握轄區內新登記戶口和暫無戶口的適齡兒童情況,可先入學,後辦戶口登記手續,按就近入學原則,同時據實際情況安排就讀。另外,此類學生學籍管理,學校將不得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杜柯偉表示,教育部門要及時從公安部門獲得排查資訊和結果。掌握沒有戶口孩子的入學情況,按照就近入學要求,安排入學。對於每個入學的孩子,要利用全國中國小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為他們建立學籍。

無戶口人員辦理戶口登記後,均可根據自身情況,按照政策規定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處長汪聖軍指出,一旦戶口問題得到解決,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辦理相應的社會保險,將不再存在任何制度及政策上的障礙。

汪聖軍表示,只要符合參保條件,都有一個基礎資料資訊的採集,這項工作正好配合公安部把底數摸清。

無論如何,“依法登記戶口”這一公民的法定權利不應打任何折扣。此次由中央層面出臺意見,明確解決無戶口人員的落戶問題,不僅體現了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態度,更有利於在全社會樹立法治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