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轉農業戶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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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農轉農業戶口新的政策出臺了,你有了解了嗎?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非農轉農業戶口政策,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非農轉農業戶口政策

近日,一些群眾通過微信服務平臺向我們諮詢,說他們的戶口是非農業戶口,現在想遷回原來的農業戶口,不知道應該怎樣辦理?針對網友所提的問題,記者也到相關部門進行了瞭解。

記者在我縣公安局戶籍科瞭解到,依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管理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非農戶口,可以進行非轉農。在經過派出所受理,調查核實,公安局審批之後,就能在派出所辦理轉戶手續。

(一)在城鎮無生活基礎,實際居住生活在農村的原“農轉非”人員。需要遞交的材料有: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原“農轉非”原始資料、

3、鄉(鎮)和行政村同意接受證明以及社群民警調查報告

(二)畢業回原籍農村生活或者創業的普通高等(中等)學校的學生,需要遞交的材料有:

1、畢業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戶口遷移證;2、鄉(鎮)和行政村同意接受證明;

3、社群民警調查報告等相關的材料。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戶口已經落戶,且沒有落戶到原來的戶籍管理派出所,那麼按照規定,您就不能再次落戶。

對於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各界一直爭議不斷,褒貶不一,進城落戶,曾經是多少農民的嚮往,但調查顯示,超五成農民不願“農轉非”,其原因在於,一、城市生活成本高,覺得城市戶口的“含金量”不如以前高; 二、“農轉非”後,土地歸誰?三、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支撐。可見,對於農民朋友來說,“農轉非”的顧慮遠遠大於它的吸引力,這都導致了落戶意願不高。

俗話說:“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因為有了農業戶口這座橋樑,農民才獲得了土地,以及各項補貼,所以,不少農民朋友覺得,一旦“農轉非”,就意味著要失去土地、宅基地以及各種農村的扶持,其實大可不必有此顧慮。

14年7月24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中已經強調 “要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16年8月5日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實施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也強調了:“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地方政府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

因此,這說明,地還是你的地,附著在戶口上的社會利益並沒有改變,只是戶籍改成非農業,不存在改了戶口,就要失去土地。

此次出臺的《國務院關於實施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也從保障教育權利、創新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城鄉社保體系、加大就業支援等十個方面為財政政策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供了“路線圖”。

截至2015年底,我國農民工總數大約為2.8億,其中在當地鄉鎮企業就業的有1.1億左右,在城市就業的有1.7億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已經在城市安家,但是戶籍仍然屬於農村,這也導致進城安家的農民難以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長期的人戶分離,這部分人不管是對於城市還是農村來講,都屬於“候鳥“,在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性質區分後,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能夠讓這些已經在城市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變成市民,解決在就業、醫療、教育、養老等方面的問題,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農業戶口”的取消,在扭轉城鄉差距、改變因戶籍導致的權利不平等現象上,邁出了至為重要的一步,但人民日報也提出了“農”轉“非農”需改進的問題:“重視城鎮化背後的多元訴求,要破除阻礙農村人口落戶的制度性因素。首先,要降低農民工市民化成本,進一步完善城市住房制度,放寬對農民工群體的購房限制,將農民工群體納入各類保障房體系之內,真正降低農民工市民化的經濟成本。其次,打破城鄉二元結構藩籬,不止看“農”與“非農”的名分,更要推進公共服務待遇均等化。再有,要加快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穩定農民對農村權益的預期,讓農民進城不瞻前顧後”。

筆者也認為,對於取消‘農’和‘非農’的區別,應該是發展水平與經濟相匹配的一個過程,如果只一味的追求結果,盲目追求城鎮化率,強制代替農民的意願,很可能出現天平失衡的局面,從而導致就業不足,貧困人口增多,兩份分化愈發嚴重等現象,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應該是一個自發的過程,政府要做的是構建一個公平的制度環境,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構建一個公平的制度環境,尊重農民的意願,維護農民利益,有序推進“農”轉“非農”,讓戶口轉移人口與當地戶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