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重慶夫妻投靠落戶辦理材料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條件
夫妻投靠公民因結婚,符合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實際居住(遷入農村村民小組轄區落戶的,還需符合婚後實際居住滿半年)條件的,可以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夫妻投靠登記戶口。
申請材料
(1)夫妻雙方簽字的書面申請書;
(2)《結婚證》;
(3)申請人、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合法穩定住所手續;其中申請遷入農村村民小組轄區落戶的,還需提供農村住宅房屋合法產權手續;
(5)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父母子女關係證明(其中,《居民戶口簿》能體現的不提供)。
辦理流程
戶籍視窗受理→社群民警實地調查→派出所分管領導審批→分局戶政科審批(本市戶籍“三投靠”入城鎮居民戶的除外,只需派出所分管領導審批)
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即可
辦理時間:9:00—11:30,14:00—17:30(參考,具體以派出所實際上班時間為準)
辦理費用及時間
1、費用
(1)居民戶口簿每本6元。丟失、損壞補辦外,免收工本費
(2)農業人口戶口頁每頁每張0.20元。丟失、損壞補辦外,免收工本費
(3)非農業人口戶口頁每頁每張0.50元。丟失、損壞補辦外,免收工本費
2、辦理時限為:25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