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入戶補貼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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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戶是指將某個人或某個家庭的戶口上在另外一個家庭的戶口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寶安區入戶補貼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寶安區入戶補貼申請條件是什麼

申請條件

1、申請人通過寶安區人力資源局辦理完畢人才引進手續;

2、人才引進後戶籍在寶安區,且不存在跨區變更的.情況;

3、申請人已獲得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4、本人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

5、申請人自引進我市時起(以《高等院校畢業生介紹信》、《招調員工通知》、《調動通知》、《留學人員行政介紹信》落款日期開始計算)應在寶安區內全職工作,且由註冊地為寶安區的用人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首發的,須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申請續發的,須連續繳納18個月及以上(所服務的用人單位和社保繳納單位應保持一致,不含補繳、斷繳、個人繳納或農城化人員股份合作公司繳納情況);

6、申請人首次申請該項補貼,應當在市租房和生活補貼全部發放結束後6個月內提出(以系統受理成功時間為準);續發申請須在第一筆補貼發放結束後24個月內提出(以系統受理成功時間為準)。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首次申請的,或由非審批單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7、申請人所服務的用人單位註冊地及稅務登記地均在寶安區。

申請材料

1、《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追加資助申請表》;

2、與我寶安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內);

3、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

4、深圳市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調令(介紹信或招調員工通知書);

5、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證明材料(可到銀行申請);

6、身份證件(身份證、護照或有效證明身份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