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過後應如何將愛轉化為相濡以沫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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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激情過後,平淡的生活考驗著彼此的耐心,那麼激情過後我們應如何將愛轉化為相濡以沫之愛呢?

激情過後應如何將愛轉化為相濡以沫之愛

  

萊昂納德·科恩,晚年在經過許多年的禪修和對心理學的研究,在80歲的高齡復出,仍然陶醉的唱著,“there is no cure for love(愛情無藥可醫)”。確實,愛情來襲的時候,沒有什麼能阻擋,可是為什麼總有人在曖昧或者情人階段徘徊?

此文我將曖昧的感情稱作玩味或者激情之愛,而定終身的,相濡以沫的愛情,叫做嚴肅之愛。一段曖昧或者激情,如何將其轉化成更深層次的愛?我認為不瘋不足以得到這種更深層次的愛。

精神分析認為愛情是一次童年客體關係的重演。我們成年之後會愛上的那個人,往往是童年之時父親與母親的某種混合體。佛家認為“愛”是執念,是需要對治的貪嗔痴。儒家則似乎完全不強調男女之愛,他們認為男人與女人聽從父母的安排,像兩個積木一樣放在一起過日子就好。羅曼蒂克之愛在歐洲興起,也不過三四百年的時間,如今在中國流行的自由婚姻,想想也不過一百多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精神分析也認為,真正的“愛”與童年對於客體的迷戀並不是一回事。激情之愛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治療”才能成就相濡以沫之愛。

有人說激情之愛是瘋的,相濡以沫則是恢復正常狀態,我則認為相反,相濡以沫才是真正的瘋,激情之愛是存在於頭腦中的一種“理智”的偏愛。原因是,激情之愛是有取捨的,有條件的,一旦條件不成立,愛便會消失。可是相濡以沫的愛,卻是無條件排他的,是用弱水三千去換隻飲一瓢,到底哪個比較瘋?我想答案不言自明。

不過現代自由社會給了我們一個選擇,我們已經不可能依靠父母的選擇,隨便選一個人終老了。我們需要激發內心深處的一種情感,以維持一種長久的感情,我想,這是現代社會愛情的真義。於是激情之愛與相濡以沫之愛轉換的點是我們需要深入探討的話題。

最近重溫了一下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的小說——《不能承受生命之輕》。書裡記錄的四個人的愛情糾葛,正可以幫助讀者找到這個轉換的點。

1.故事梗概

男主角托馬斯,是情人無數的。他周旋於眾多情人之中,居然仍然認為,一年80多個情人不算多。直到遇見特麗莎,在初次約會的晚上,她發了高燒,緊緊的握住他的手,就像“被放在樹脂深覆的籃子裡,順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嬰兒”。從此,托馬斯陷入了一種奇怪的感覺,他愛上了特麗莎,他發覺原來對愛的人,性竟然變得不重要,他甚至開始妒忌特麗莎身邊的男人,只是對於一向愛自由的托馬斯來說,這種感覺有一點負擔。不過,他仍然不能放棄與情人約會的自由。

七年以後,特麗莎無法忍受託馬斯的`眾多情人,離開了,這讓托馬重回自由,卻也說不出的空虛,不久,竟然又回到了特麗莎身邊,漸漸的也戒絕那些令他心動的情人們。他不得不承認,有愛的日子是溫馨而快樂的。托馬斯與特麗莎的愛情始於激情,卻終於相濡以沫。

托馬斯的情人之一,薩賓娜,一位前衛女畫家,曾經有一個叫做弗蘭茨的情人。弗蘭茨有一個妻子,雖然他從來不曾愛過這位妻子,也對她的各種過激反應感到無所適從,可是即使這樣,他從很長時間以來都沒有想過要為了薩賓娜離開妻子。他把薩賓娜的存在當做一個祕密,甚至在一次家庭宴會上,他的妻子挑釁薩賓娜,他也沒有釋放出任何對薩賓娜的偏愛。

結果是,薩賓娜認為弗蘭茨這樣的人根本不配愛她,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離開了弗蘭茨。弗蘭茨卻在他們最後一次約會中體會到了什麼是瘋狂,遂決定與她私奔,可惜,薩賓娜先他一步離去,留給弗蘭茨的是無限的惆悵。弗蘭茨為了緬懷薩賓娜,將生命獻祭給了薩賓娜,死前卻忽然發現,原來,他心裡竟然還埋在心底的是薩賓娜之後的另一位情人,他的一位女學生,而這之前,他一點都沒有意識到他也愛著她。

2.簡要人物分析

1) 托馬斯與特麗莎為什麼最終能夠在一起終老?

托馬斯在遇到特麗莎之前的生活是享樂而且虛無的,他遊走於不同女性的石榴裙下,比蝴蝶更翩翩,比蜜蜂更勤快。但是托馬斯無法愛上那些情人。托馬斯把自己的內心保護得很好,他與情人們的約會好比兩個為了結婚而相親的故作浪漫一樣,兩個人坐在飯桌前,是鏡子看鏡子,鏡子們表面說的是冠冕堂皇的情愛話,私下卻無時不刻的不在判斷“對方這樣是不是代表愛自己”,或者,在異國,可能男人女人們腦子裡徘徊的是另外的句子“我有沒有越過邊界?”。於是,他們便永遠無法進入到對方的內心深處。經歷太多女人的托馬斯,早已經對這些僵化的浪漫免疫,所以那些情人並沒有機會給托馬斯的內心深處溫柔一擊。

只在特麗莎生病的那一天,她緊緊的握住托馬斯的手,把內心最脆弱的部分直白的用一句話“我需要你”表達給他以後,便終身難忘。縱觀全書,特麗莎是一個簡單而傳統的女人,她至死相信靈魂要與肉體在一起。她曾經為了報復托馬斯,與一名工程師約會,不過卻不能逃過內心靈肉分離的痛苦。她沒有薩賓娜聰明的頭腦,沒有費力的哲學思辨,成就她與托馬斯愛情的,恐怕就是隻有簡單的“需要”。

托馬斯成就了特麗莎,特麗莎也成就了托馬斯,是那麼一點機緣巧合,但是也是因為他們兩個人對內心的感覺是真誠而開放的。托馬斯能夠直面自己的需求。婚前大膽的做一個花花公子,婚後也能尊重自己內心的感受。特麗莎勝在能夠承認各自內心有軟弱的一面。

2)薩賓娜與弗蘭茨為什麼就這樣憂傷的錯過了?

薩賓娜則是神祕,高貴,獨立可是卻始終無法放下自己面具的女人。她是這本書裡我最愛,最心疼的角色。我理解她的每一分痛苦與執著,但是卻感嘆她執著路上一去不返。

她和弗蘭茨與其說是遺憾的沒有在一起,不如說,他們才是天生一對的人。他們因為不真實而天生一對,但是卻也因為不真實不能在一起。薩賓娜是如此的愛托馬斯,可是她也甚至盡責到幫助特麗莎安排工作。對於托馬斯心不在焉的與她做愛的報復,僅僅是藏了托馬斯的一隻襪子,而這樣小小的妒忌,托馬斯竟然可以完全忽略,那時的他,心裡滿滿裝著特麗莎。

弗蘭茨與薩賓娜以及女學生的故事,總是讓我想起大話西遊裡紫霞仙子在孫悟空心裡留下的那一滴眼淚。弗蘭茨總是一個後知後覺的人,因為他無法即時的表達出心裡的愛。因為這份後知後覺,他的內心總是無法與愛人建立正確的連線,所以第一次錯過薩賓娜,第二次又錯過了女學生。孫悟空從見到紫霞仙子那一刻起,就只好不斷的抵禦對她的愛,直到最後,當一切都已成為過去,只好在驀然回首中,記起了那一滴眼淚。

弗蘭茨與薩賓娜,缺少的都是同一種東西——真實的表達愛的勇氣。

人們總是想在愛情當中保護什麼,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一份舊有的感情,(對舊有的感情的保護常常也是對自己的保護,因為既然已經受傷,為什麼要再次受傷?),然而卻不明白往往越保護,就越受傷。那種人與人之間內在的聯絡,所謂緣分,一旦用思維去阻止,必然像衝擊波撞南牆一樣反彈回來,震到內傷。那思維就像一個面具,給我們看似嚴密的保護。薩賓娜在每一段關係中的面具都是“我要更強大”,“我不能妒忌”,“我不能被拋棄”。所以她不能表達“我需要你”,因為需要就意味著會失去,於是寧可不需要。對於薩賓娜來說,即使有瘋狂愛著她的弗蘭茨,仍然無法準確的接受她的情感,於是也就無法安放她的情感。

或許弗蘭茨在這裡內心的聲音是“我要愛她”。對弗蘭茨來說,薩賓娜是一個女神般的存在,卻又有女人很少擁有的堅強和理性。而弗蘭茨內心的真實面目恐懼薩賓娜的,所以他才會有一天忽然驚叫道,“原來你是一個女人”,那是他第一次發現了薩賓娜內心也有柔弱的一面,原來她並不是自己崇拜的那樣的一個堅強的“男人”,可是發現了又如何呢?他並不知道應該如何面對薩賓娜女性的一面,他不敢也不明白薩賓娜也是需要被完全寵愛的,他是如此的崇拜薩賓娜,以至於他無法給薩賓娜真正的愛。一旦“我愛她”變成了“我要愛她”,或者“我想愛她”,愛情就變得索然無味——這是薩賓娜接受到的資訊。

由此,我也同意薩賓娜,弗蘭茨這樣自我保護的男人沒有資格愛她。可是薩賓娜也是不能愛托馬斯的,她的經歷,她的聰慧,她的剛強,都使得她會不斷地與托馬斯關係的細枝末節鬥智鬥勇。

3.結論

或許還是會有人問我,可是,我想盡力的愛,只是對方不愛我怎麼辦呢?

我會反問:即使知道對方不愛你,會使你的心哪怕有絲毫平靜嗎?

愛情的道路上只有義無反顧的做真實的自己。

所以不瘋不足以談愛情。

最後,雖然我們從識字開始就閱讀了無數的愛情故事,可是,一旦頭腦裡有固定的想法諸如“我想要瓊瑤阿姨寫的那樣的愛情”,那麼那樣的愛情就一定不會發生,因為這是一個防禦我們受傷的面具。這面具在精神分析中又叫做防禦機制。如果沒有超越童年的創傷,沒有直面這世界一切後果的勇氣,這面具是幾乎不可能摘下的。特麗莎與托馬斯也經歷了7年才超越這個防禦機制,所以,這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所以,愛情真正到來的那一刻,只有內心是像沒有殼的蝸牛那樣柔軟而毫無防備的,托馬斯與特麗莎的奇蹟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