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
個人簡歷多用文種“個人簡歷”、“求職簡歷”作標題。
(2)正文。正文有一段式和多段式兩種結構方法。
1)一段式。從姓名、誕生地、籍貫、出生年月、民族、團體黨派寫起,按時間順序敘述主要學習、工作經歷,主要成績、貢獻。
2)多段式。適用於經歷較豐富,年歲較大的人。寫法是:先總述主要經歷,再分段敘述各階段或各方面主要經歷。
寫個人簡歷要求是,不誇大不縮小,概括集中,語言樸素,真實可信。
(3)落款。
在個人簡歷右下方署明寫個人簡歷人的姓名;並在下面註明年、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