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中要不要寫明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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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歷中要不要寫明薪資?這是求職者在寫簡歷時十分糾結的問題。如果寫低了,怕談薪的時候被公司壓價;如果寫高了,又擔心得不到面試的機會。但不寫明的話,談到薪水問題時公司開出一個“跳樓價”,白白地耗去時間和精力。

簡歷中要不要寫明薪資

根據《“個人Vs.企業談薪心理戰”調查報告》,有34%的求職者在簡歷中不寫薪資。HR網友“魅惑星空”表示,“我喜歡對方明確標出期望薪資待遇範圍,不喜歡寫‘薪資面議’。因為HR本身掌握著企業的薪資待遇的一個度,我很清楚這個崗位的工資介於怎樣的一個區間。”

“天使也一樣”提問HR:“如果應聘者很有能力,簡歷上寫明的工資卻超過了企業的度,是不是基本上就被PASS掉了?”

網友“魅惑星空”:“對於一個崗位的定義作為HR是有準則的,或者說心理有個度。這個崗位的市場價格是多少,我們可以談到多少給到多少。我們在招聘一些基層崗位時,考慮更多的是要在合理的價位內挑選到最合適的人選。不是說一個人非常優秀就肯定適合我們公司。”

網友“1979”補充:“企業需要適合的人,不是over-qualify的人。從我的角度來說,如果招聘成本超過預算,去招聘所謂特別優秀的人是不明智的,再優秀的人在特定崗位上所作出的`貢獻也是有限的。”

網友“TooT”提問HR:“是不是簡歷中寫‘工資面議’更妥當?但各有各的難處啊,寫少了吃虧,寫多了又怕沒公司要……”

網友“魅惑星空”:“簡歷薪資範圍一般都是有區間的,例如4000元—6000元,你應該對自己有個定位。如果你寫了一個薪資區間,HR看到你的簡歷後,認為給出的待遇會在這個區間,給你面試機會,就說明有談的餘地。

網友“1979”提問HR:“我遇到的問題是,人力資源部覺得候選人很好,但是用人部門候選人覺得不行,於是人力資源部跟用人部門產生了矛盾,作為HR該如何處理?”

HR網友“魅惑星空”:“每個崗位都有特定的職位說明書,HR會根據職位說明書及用人部門的需求考慮候選人。HR親自面試很少需要2輪以上,高階職位除外,需總部面試的除外。如果有矛盾的話,HR部門會參考用人部門的意見,也會發表HR的看法。對於候選人的評價,HR會跟用人部門進行探討,在符合職位要求的範圍內,HR會要求用人部門準確說出此人不合格的地方,再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