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小班兒歌教學活動的教學反思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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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語言教學中,兒歌憑藉其節奏押韻、富有情趣、朗朗上口等特點深受幼兒的歡迎。但是,兒歌教學究竟能促進幼兒哪些方面的發展?如何成功地開展兒歌教學活動?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筆者最近觀摩了一次小班兒歌《小動物吃什麼》教學活動,從整體上看,活動似乎很成功,幼兒在教師的帶領下順利地學會了說兒歌,但仔細分析,卻有令人深思之處。

幼兒園小班兒歌教學活動的教學反思範文

一、教學目的不應只是學習兒歌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中幼兒園語言教育的目標是:樂意與人交談,說話有禮貌;注意傾聽對方講話,能理解日常用語;能清楚地說出自己想說的事,等等。各領域的內容相互滲透,從不同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面的發展。由此可以看出,在日趨整合的幼兒園教學中,兒歌教學活動不僅要引導幼兒學習兒歌,更重要的是發展幼兒的語言能力、認知能力以及積極的情感、態度等。學習兒歌並不是目的,而是教育的途徑和手段。

在兒歌《小動物吃什麼》教學活動中,教師開展了一系列活動,如運用了玩具、圖片提出問題、模仿小動物等方式,但最終目的是為了讓幼兒“學會兒歌”。如當教師出示小雞的玩具後,請幼兒回答“小雞怎樣叫”“小雞吃什麼”等問題,幼兒還沒有來得及充分思考和發表自己的想法,教師就匆忙“直奔主題”,迅速“引導”幼兒得出答案:小小雞,嘰嘰嘰,吃什麼,吃小蟲(與兒歌內容一致)。接著,教師又用同樣的方式依次得出結論:小黃狗,汪汪汪,吃什麼,吃骨頭;小花貓,喵喵喵,吃什麼,吃小魚。接下來,教師變換方式引導幼兒練習說兒歌。可以說,在整個教學活動中,教師為了“教”兒歌而教,幼兒為了“學”兒歌而學,學習兒歌從教學手段變成了教育目的,這樣就背離了語言教學的本質,也就無法實現語言教學的真正目的。因此,教師在組織教學活動時,應先做到胸中有目標,以幼兒語言能力為重點,促進幼兒全面發展。

二、教學內容不應侷限在兒歌歌詞

“教學不再只是知識的傳承過程,而是探求知識、建構知識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幼兒在自己原有知識的基礎上通過與環境、教師及同伴的互動,建構自己的知識體系,不斷獲得語言及其他各種能力的發展。因此,在兒歌教學活動中,教師不應侷限在兒歌內容上,而要認真分析和研究活動內容,注重各領域知識的綜合性和有機聯絡,充分拓展並挖掘兒歌內容對幼兒發展的多方面價值。

兒歌《小動物吃什麼》的整個教學活動幾乎都侷限在兒歌內容的框架之內。由於兒歌比較簡單,只有三句話,每一句話描寫一種小動物的`叫聲和吃的食物,而且小動物是幼兒非常喜歡也是在生活中接觸較多的。兒歌內容幾乎接近幼兒在生活中已有的經驗,掌握兒歌對幼兒來說並不難,因此,如果把教學活動侷限在兒歌之內,就大大弱化了兒歌教學的教育作用。其實,兒歌的背後蘊涵著豐富的教育資源,教師應充分擴充套件、深化、挖掘、利用兒歌蘊涵的教育價值,如教師首先可以結合學習內容引導幼兒進行發散思維,針對兒歌第一句“小小雞,嘰嘰嘰,吃什麼,吃小蟲”,可以提出問題:想一想,小雞還喜歡吃什麼?引導幼兒根據自己的生活經歷進行思考,說出小雞還喜歡吃米粒、菜葉、饅頭等食物,進而依次思考小狗、小貓喜歡吃的多種食物;同時,教師可以引導幼兒對兒歌進行仿編,如仿編出“小小鴨,呷呷呷,吃什麼,吃小魚;小小羊,咩咩咩,吃什麼,吃青草;小小牛,哞哞哞,吃什麼,吃樹葉……”另外,還可以引導幼兒進行表演、繪畫等活動來表現和擴充套件兒歌教育內容。這樣不僅能夠發展幼兒模仿語言和運用語言的能力,更能促進幼兒積極動腦、調動多種感官參與到學習活動中,充分體驗活動及學習語言的樂趣,並使教學與幼兒已有的知識經驗聯絡起來,從而促進情感、能力、知識等各方面在原有基礎上都能得到發展和提高。

三、教學過程不應只注重活動的“形式”

兒童心理(智力、思維)既不是起源於先天的成熟,也不是起源於後天的經驗,而是起源於主體的動作。主體通過動作對客體的適應,是兒童心理髮展的真正原因,而且“兒童身上蘊藏著充滿生機的衝動,生來就有一種天然的慾望,要做事,要工作”,“抑制軀體活動的教育,就是抑制本能,因而也就是妨礙了自然的學習方法”,因此,運用活動教學對幼兒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在這次兒歌教學過程中,儘管教師也嘗試讓個別幼兒模仿小動物的動作及叫聲,讓他們分組分別扮小雞、小狗、小貓並各說一句相關兒歌等,力求讓幼兒“動”起來。但是,不論是模仿小動物,還是戴小動物頭飾分組

扮演,幼兒都要“乖乖”地按照教師的要求去做,甚至還沒有真正進入積極的“動”的狀態,就被迫按照教師的要求停止動作,進入下一個環節。可見,教師雖然採用了一些能夠讓幼兒“動”的形式,但並沒有賦予這些形式以真實的意義,幼兒也就無法獲得動的權利和自由,也就談不上積極與環境互動、主動建構。因此,教師首先應放下架子,把自己看得與幼兒平等;要充分為幼兒創造活動的條件,包括良好的環境和活動材料;要以同伴或朋友的身份給予幼兒活動以指導,從而使幼兒真正能夠動起來,能夠在愉快地說說、看看、玩玩、演演的“活動”中體驗、探索、思考、發展。

四、教學評價不能只看是否“學會”

《綱要》指出:要全面瞭解幼兒的發展狀況,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識和技能,忽略情感、社會性和實際能力的傾向。當今時代,“會學”比“學會”更為重要,因為能被記住的東西,遲早要被忘記或被時代所淘汰,而學習的能力和積極的態度卻讓幼兒終生受益。因此,在兒歌教學中,教師要關注幼兒學習的過程,而不是結果;要關注幼兒是怎麼學的,而不只是是否學會;要關注幼兒在學兒歌的過程中是否得到了發展,而不是隻看幼兒學到了什麼。

在這次教學活動結束時,幼兒基本都能夠流利地背誦兒歌,教師可能會認為已經圓滿完成了教學任務,活動進行得很成功。但事實並非如此,幼兒在學習的過程中,既沒有自由的表達,也未能盡興地表演;既沒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思考,更沒有發揮自己的想象和創造,而僅僅是在被動地、機械地記憶和模仿,幼兒所獲得的只是在自己已有經驗的基礎上記住了一首兒歌。因此,這次活動不僅沒有使幼兒得到真實的體驗和探索,反而束縛了他們的身體和心靈,妨礙了他們主動、積極的發展。因此,在活動結束時,教師要反思自己的教學是否聯絡了幼兒的生活實際、擴充了幼兒的知識和經驗,是否發展了幼兒的語言能力以及積極情感、良好個性、創造性思維等,而不是隻看是否掌握了學習的內容。

因此,在兒歌教學中,教師要科學把握兒歌教學的目的、內容、過程以及評價四個環節,使兒歌教學真正能夠促進幼兒在愉快的活動中得到提高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