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行為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為,而且還包括政府幹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廣州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補貼物件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符合當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隨軍配偶或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戶籍屬於廣東省或對口幫扶地區(包括東西部扶貧和對口支援地區、“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2、相關人員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
3、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
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給予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補貼期限
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其餘同一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應核驗資訊
1、就業登記資訊;
2、社保繳費記錄;
3、就業困難人員身份資訊;
4、隨軍配偶身份資訊(以隨軍配偶身份享受時核驗);
5、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資訊(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身份享受核驗);
6、單位登記資訊。
申請流程
1、申請人在季後第1個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後1日前向申請人註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季後第2個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稽核、複核,符合補貼條件的;
3、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簡稱市社保中心)在接收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送的支付資料後,於12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
申領期限
1、首次補貼申請應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不受此限)。
2、正在享受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內未按申請週期申請補貼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