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作為一種巨集觀調控手段,可被政府用來實現多種政策目標,如對促進生產和流通的發展穩定市場價格、保障人民生活,以及擴大國際貿易等都有積極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戶籍靈活就業補貼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深圳戶籍靈活就業補貼申請條件
辦理靈活就業登記手續並在個人繳費視窗繳交社會保險的深圳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其在社保個人繳費視窗繳交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視同辦理靈活就業登記,申請補貼時不需另行填報和提交《靈活就業登記資訊表》。
二、補貼標準
靈活就業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公佈的當年最低繳交社會保險標準。
三、辦理程式
(一)確認靈活就業
1、申請人到靈活就業工作地點所在社群勞動保障視窗領取《靈活就業證明材料》表格,填寫相關資訊並予以簽名確認後提交稽核;
2、社群勞動保障視窗3個工作日核心實確認申請人靈活就業崗位、地址、工作時間、報酬和僱主等資訊,在《靈活就業證明材料》出具意見。
(二)補貼申請
申請人向戶籍地的街道保障事務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貼申請表》(服務視窗現場列印,原件1份);
2、身份證和戶口本(查驗原件,留影印件1份);
3、《靈活就業登記資訊表》(查驗原件,留影印件1份);
4、《失業證》(原件、影印件各1份);
5、申請人的社會保險銀行賬號(查驗原件,留影印件1份);
6、《靈活就業證明材料》(原件)。
(三)受理稽核和支付
1、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補貼申請後,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核、複核雙崗稽核,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人承擔複核工作。
2、複核完成後,在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辦事視窗或者區人力資源(新區社會建設)局網站公示申請人員名單、補貼專案、擬補貼金額等,公示期為7天。
3、公示後無異議的,視為複核通過;公示後有異議的,由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調查,作出複核決定。
4、複核通過的給予支付。各區(新區)應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指導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真稽核。
5、複核通過且申請人戶籍地在受理轄區內的,受理轄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複核通過的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式將補貼撥入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費用從受理轄區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複核通過但申請人以經常居住地申請且戶籍地不在受理轄區內、涉及跨區支付補貼和獎勵的`,受理轄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通過“資訊平臺”,將複核通過的業務單推送至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屬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戶籍所屬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自收到應當支付業務單之日起的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式據實將補貼撥入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費用從戶籍所屬區的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四)靈活就業管理
1、就業困難人員在領取靈活就業補貼每滿3個月後的5個工作日內,到靈活就業工作地點所在社群勞動保障視窗領取和填寫《靈活就業狀況反饋表》;
2、社群勞動保障視窗對就業困難人員的《靈活就業狀況反饋表》的情況進行核實;溫馨提示:如果您是深戶或畢業五年內大學生還可以申請幾萬補貼,諮詢請私聊本人(曾先生)
3、就業困難人員向戶籍地的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提交社群核實過的《靈活就業狀況反饋表》,報告靈活就業情況;
4、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查驗《靈活就業狀況反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建立和完善靈活就業補貼領取臺賬;
5、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未按要求提供《靈活就業狀況反饋表》的就業困難人員,自逾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上報區就業服務機構;
6、區就業服務機構稽核並決定終止發放靈活就業補貼,並由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通知靈活就業人員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