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生就業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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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深圳大學生就業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大學生就業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深圳大學生就業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準;

(二)年齡條件: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週歲、碩士的未滿35週歲、博士的未滿40週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即截至引進前一年度12月31日滿足年齡要求)。

(三)發放條件:具有深圳戶籍;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係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拓展:

1、人才安居政策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時享受。

2、購房優惠政策包括: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過購房補貼、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

3、新引進人才正在租住或者獲准租住單位分配的重點企事業單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屬於保障性住房性質的人才公寓,視為正在租住公租房。

4、新引進人才不得重複享受租房補貼。以下情況視為享受過租房補貼:

(1)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政府令第273號)領取了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

(2)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號)領取了高中初級人才租房補貼和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

(3)根據《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住房解決辦法(試行)》(深府〔2008〕204號)領取了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和購房貼息的;

(4)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273號)已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

(5)根據《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已享受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

(6)其他已經享受過租房補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