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開學典禮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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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的開學典禮致辭有哪些與眾不同的地方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法學院開學典禮致辭,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法學院開學典禮致辭

  法學院開學典禮致辭一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首先歡迎各位新同學的到來!學院讓我作為教師代表致辭,這於我是個難事,因為我雖然在這裡念過書並正教著書,但我沒有在這兒讀本科,也沒讀博士,更不是中國法的老流氓,我無法以親歷者的感受說些幾年後仍能觸動你們內心的話。那我只能從觀察者的角度談談你們應有的學習態度,供你們參考。

我先講我們院的兩位畢業生。

一位是90後本科女生。從大概率來看,成績好的本科生女生佔多,但這個女孩子不是。我記得在大二給他們上課時,她找我說,她喜歡閱讀、寫作和實踐,但不喜歡按部就班的考試,她的考試分數都不高,在大傢伙又都向高分看齊的大環境下,她很苦悶和恐慌,不知該如何前行。她同時給我兩樣東西,一份是她出版的小說,一份是她寫的讀書筆記,透過華麗的文筆,它們細緻地寫出她對這個世界的好奇心。我對她說,不要被分數遮住你行進的方向,只要你善待才華,跟著自己的好奇心努力前進,你可能在學業成績上不靠前,但你在事業上會成功的。的確,她持續地保有好奇心,並保持探索未知的勇氣,在畢業後創業,現在她的公司在業界頗有名氣。

再說一位80後博士男生。他是名副其實的學霸,是我們院的本碩博,在讀博的同時還在德國讀博,畢業後順帶到另一個著名高校做了博士後。在他讀研時,我教的債法,他常有問題,能看出這些問題是他反覆思考和追問的結果,體現了濃濃的好奇心。他好奇不僅在書本知識,還在愛情和生活,他從生活中發現了大量的素材,並由此出發寫作和發表了不少出色論文。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作支撐,在他畢業時,有不少知名法律院校向他伸出了橄欖枝。可以說,有好奇心,有敢於探索未知的勇氣,讓他一路走來,春暖花開。

同學們,我之所以講這兩位,不是希望你們模仿他們,去創業或學霸,而是想說,到北大法學院讀書,書本和分數很重要,但不要讓教科書遮蔽你的好奇心,不要讓分數蓋住你探索未知的勇氣。到這裡讀書,是你們人生中最美好的歲月,你們也是學院最寶貴的財富,你將因此會有更多的可能性。但不是說,你來了,你就會美好和寶貴,你只有努力,通過老師和同學,通過閱讀和思考,通過觀察和實踐,發現、保持和培養自己的好奇心,並有探索未知的勇氣,你才會有更好的、更多的可能性。而我相信,在北大法學院的寬容和自由的氛圍中,我們每位老師,定會加倍呵護你的`好奇心,加倍重視你探索未知的勇氣,因為你的每次提問或質疑,也在催生我們的好奇心,促使我們反思和探索,這就是教學相長。

同學們,好奇心是最寶貴的,你要善待它。也許,它就縈繞在你腦海,那就不要猶豫,抓住它,讓它帶你努力前行。也許,它會埋藏在你心中,那就不要遲疑,挖掘它,讓它指明你前行的方向。只有這樣,你自己才會變的更強大,你才會坦然面對那一次不理想的成績、那一次掛科、那一次被拒,因為你的好奇、思考、探索和勇氣在提醒你,你的價值不在這一次一時。你要知道,這裡曾出了個李總理,將來也會有個你!

同學們,從現在開始吧,腳踏大地,眼觀世間,讓你的好奇心帶著你!加油!

最後,祝願同學們在新學期學習進步!祝願各位老師身體健康!

謝謝!

  法學院開學典禮致辭二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各位家長,

儀式已經耗了很長時間了,大家都有點累。我臨時決定刪掉原先準備好的那些祝賀、祝福、寒暄之類的客套話,直接從第二部分開始。

正如剛才主持人介紹的,我有幸在剛剛過去的這幾年裡從事了一段法官職業,借這個機會,我想就從這樣一個跨界的的角度,談談我對法科生的期待。

先說個案子吧。張三到法院起訴,說李四欠他錢沒還,拿出來的證據,是銀行的轉賬憑證。李四抗辯說,冤枉啊法官,這錢不是我借的,而是他還的,我根本不欠他錢!這兩個說法截然相反,顯然,這兩個人之中一定有一個在撒謊。怎麼辦?

都說法官的工作其實很簡單,搞清楚兩件事就OK了,判決書裡兩個板塊,一個叫“本院查明”,一個叫“本院認為”,說白了就是事實審查加法律適用。但這兩門功課其實都不簡單。我在法院乾的時候,很多時間不是在運用我堂堂教授的學問去解決法律適用,而是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像個偵探似的去查明真相,弄得我時常仰天長嘆:俺這哪裡是在判案,分明就是在破案!

就拿這事兒來說,法官就得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非常複雜是吧?有人甚至還主張,實在查不清了就上手段,在民事訴訟中動用測謊儀……腦洞大開有木有?所以呀親愛的同學們,法律人不是那麼好當的,作為一個法科學生,你們從現在起就要培養自己敏銳的觀察力,縝密的邏輯思維能力;要有足夠的細緻和耐心,去應對錯綜複雜的社會現實。

當然,光會推理,是當不好一個法官的。法律人最基本的素養,是你還得擁有系統、全面、優秀的專業知識。回到這個案子,如果用完上面那些手段,案情仍然撲朔迷離,那其他方法就得登場,比如運用證據規則,通過舉證責任的分配來接近事實。那麼問題來了,究竟誰應該負舉證責任?有人說,原告不能僅依據銀行的轉賬憑證就提起訴訟,他至少還得說清楚這錢是怎麼轉到被告賬上去的吧?所以一旦被告說了NO,原告就得繼續承擔進一步的舉證責任。

可也有人說,是你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那被告不能光講故事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才是。待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之後,原告再來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你看,這原本分明是個民法合同法上的糾紛,可是這時候需要你調動的,卻是訴訟法上的腦筋。

所以,同學們,念法律一定要全面,知識要系統,專業要紮實,不能光練實體不講程式,也不能光說理論不聯絡實際,要海納百川兼收幷蓄,各種營養都要吸取。例如具體到上課這件事兒,萬不可因為老師講的東西然並卵你就翹課打瞌睡。須知,法學院的課程設定是一個完整的訓練體系,那些在你現在看來味同嚼蠟面目可憎的玩意兒,在你需要構築的知識體系裡其實都是不可或缺的。

還說案子。我們現在姑且採納第二種意見,把舉證責任按到被告頭上,但是有人提出來了,這可能不公道。假如這個張三真是個壞蛋,他明明是轉賬還人家李四的錢,現在又胡說是他出借給人家。那李四豈不是冤死了?可是如果你這麼去假設,同樣的不公平也會發生,因為,如果李四是個壞人呢?諸位,討論到這一步工夫已經在詩外了。

我們已經上升到了法哲學的層面,我要跟你探討的已經是人性善惡、誠實信用、公平正義這樣的高精尖,需要你施展的已經不是教義學上的定理定律而是方法論上的價值判斷利益衡量。說到人性的假定,實話說我有時候真的會很悲觀地認為,如果人心壞了,規則再好也枉然,所謂防君子不防小人,流氓會武術,誰也擋不住!可是你能否就因此而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摩人呢?

你看,法學其實就是人學,這也正是我們法律人皓首窮經,把自己整個生命和全部熱情都獻給法學的動因之一,是法學的魅力所在。所以我要跟你說,不管你是自願、還是被迫地選擇了法學、選擇了這個法學院,一旦走進了這扇門,最重要的就是專注和投入,因為你最願意做的那件事,才是你的天分所在。更何況,作為一門學問,作為一門講求公平正義、人情練達的藝術,法學實在值得你耗盡一生去尋味和追求。

最後,也是我今天最想講的,其實不是法學本身,而是一個專業之外的話題。既然已經說到了人與人的關係,那我感興趣的就是,法律人應該如何相處。我剛才一直在講“法律人”,在座的各位,將來出去肯定不會都去做了法官或者法律學者,你們可能是檢察官、可能是律師、可能是企業的法務,甚至有可能去從事了其他的職業。但是,只要你有過法學院的教育背景,大家就都屬於法律共同體,就都是法律人。

我來之前特意去網上問了問“度娘”,關於法律共同體的詞條是這麼寫的:這一群體由於具有一致的法律知識背景、職業訓練方法、思維習慣以及職業利益,從而使得群體成員在思想上結合起來,形成其特有的職業思維模式、推理方式及辨析技術,通過共同的法律話語(進而形成法律文化)使他們彼此間得以溝通,通過共享共同體的意義和規範,成員間在職業倫理準則上達成共識,儘管由於個體成員在人格、價值觀方面各不相同,但通過對法律事業的認同、參與、投入,這一群體成員終因目標、精神與情感的連帶而形成法律事業共同體。

我必須向這位撰寫者致敬,他寫得確實太精闢了,這就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法律人,最理想的共同體。但是在我自己的體會裡,法律人之間的相處,似乎並不這麼和睦,我們熟悉的情境是,學者看不起法官檢察官,覺得他們不懂理論,只會胡來,課堂上拿某個判例或者某個司法解釋開涮,常常是教授們的拿手好戲;反過來,法官檢察官們也不大看得上學者,覺得你們只尚空談,根本不解決現實問題。總之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彼此之間有形無形地壁壘分明;更可怕的是有意無意地還要刻意保持彼此之間的界限和距離。

比如有一次我在法學院做講座介紹我參與制定的一個司法解釋時,居然清晰地聽到最後一排有個人跟他旁邊的人說道:(他顯然並不介意我聽到)“這傢伙已經徹底被(法院)同化了!”這老兄一定覺得,我是學者隊伍裡可恥的叛徒,已經完全站到對立面去了。他大概覺得,作為一個學者,就算做了法官,我也應當與後者保持距離,應該始終是一個批判者甚至搗亂者。可是我想問:這樣真的好嗎?

我不否認,作為法律人共同體,我們彼此的關係裡除了思想的融合和理念的一致之外,當然也包括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甚至激烈對抗。但肯定不是像這哥們希望的這樣在情感和陣營上的劃清界限。這段時間連續出了一些事情,令我反覆苦惱於一個疑惑:如果我們法律人尚且要這樣無視規矩互相傾軋,怎麼指望這個社會走向法治?就拿對待裁判的態度來說吧,案件一定有輸有贏,理性地看,這是規則使然,如果我們願意把紛爭交給法院裁判,背後的機理就是對法庭的尊重,就是對於法官作出的絕對不可能只會對自己有利的結果的接收。敗訴者之所以敗訴是輸給了規則,不是輸給了法官。不幸的是,我經常遇到的抱怨是,當事人包括法律人常常會認為,是法官太“黑”!

這很要命。我不否認我們的司法制度需要改革,我也不否認法律人當中肯定是良莠不齊有好有壞,但是如果只看一點不計其餘,將個別的汙點塗抹到全體甚至形成對這個群體的基本判斷以至於要同仇敵愾,這個社會肯定出了毛病。在網上的段子體寫作裡,我們陸續看到過同學謝室友不殺之恩,醫生謝患者不殺之恩,法官謝當事人不殺之恩,律師謝對方不殺之恩,就連交個朋友,還得謝前任不殺之恩!這樣的世態人情即使極端,也足以讓人不寒而慄!當然,今天這個場合不適宜深入探討這樣的課題,我今天只發感慨。

“多元一體、和而不同”原本是中華民族價值觀的精髓,我衷心地希望法律人在法律共同體內能夠率先實踐這個夢想。一個戾氣橫生的社會,誰都不會過得舒坦。法律人有義務以身作則,從自己開始,從法律共同體開始,為社會提供引領。

那麼,就讓我們在這裡再次共勉,為了我心中的法律人目標,為了法律共同體的真正達成,為了法治中國的美好夢想,我們一起努力!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