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 須防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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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11月,又到了大學生們求職的高峰時期。宜昌人社部門將於11月13日、28日,12月4日、10日舉辦各類針對大學生的招聘會,同時不少人才市場也將舉辦相應的招聘會。怎樣才能在求職過程中規避“求職陷阱”呢?記者昨就此採訪了宜昌市人社局有關專家。

專家提醒 須防四類

陷阱1:招而不聘馬上就要從三峽大學文學院畢業的小鄭,在各個招聘會上不斷趕場,不過最終還是沒有如願找到工作。小鄭說:“很多參加招聘會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我參加了好多場招聘會,經常能在招聘企業中看到熟悉的面孔,每場招聘會都有很多人投簡歷,怎麼可能招不到人呢?”

 

專家提醒,大學生在求職前要做好充分準備,要對企業的情況、招聘職位有全面瞭解,可通過網路查詢,或去相關服務中心諮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數,以免費時費力,無功而返。

陷阱2:變相收費小謝是中南民族大學的一名學生,他在網站上發現某公司的招聘資訊,在和同學一起投遞了簡歷後又一起參加了面試,在小謝和同學面試後,公司要求交200元服裝費。沒想到,小謝和同學交錢後卻再沒得到公司的'音信。

 

專家提醒,打著招聘旗號的收費需要警惕。按有關規定,招聘單位不得以招聘為由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因此,不管招聘單位是收取服裝費、培訓費,還是押金,求職者都應說“不”。

陷阱3:虛飾崗位小林的專業是會計學,畢業時她去應聘某公司會計。經簡單面試後,小林被錄取了。但當她去報到時,卻被告知所有員工須在一線鍛鍊。於是小林就被分派到街區做業務員。一段時間之後,小林無法忍受,只好提出辭職。公司以違反合約為由,要求小林支付違約金。

 

專家提醒,在求職時一定要搞清楚職位的具體內容,仔細分析,詢問工作細節。一些招聘單位經常對招聘職位的工作內容做模糊化處理,玩弄“文字遊戲”。如果碰到招聘職位與實際工作內容明顯不符的話將構成欺詐,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陷阱4:“試用期”變質三個月前,剛剛畢業的小羅到一家廣告公司求職成功,公司表示,如果小羅可以在實習三個月內表現令人滿意的話,雙方就可以正式簽約。在三個月實習中,小羅一直忙專案、整理資料,十分認真。不過,三個月之後,公司並沒有與小羅簽約。後來,小羅聽說,公司只是這段時間工作較多,需要她的幫忙,並沒有打算正式籤她。

 

對此,市人社局專家稱,口頭合約充滿了極大的不確定性,求職者們一定要當心。求職者,一定要仔細閱讀勞動合同,尤其是其中關於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合同期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細節。在勞動報酬一欄中,要看清考核、獎勵辦法;工作內容一欄中,注意對職位的具體約定;合同期限一欄中,則要注意試用期的期限及相關問題。

概念解析 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