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防火須有備有哪些防火設施呢?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1 消防車道
1.1 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於160m。
當建築物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於150m或總長度大於220m時,應設定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設定環形消防車道。
1.2 高層民用建築,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佔地面積大於3000m2的商店建築、展覽建築等單、多層公共建築應設定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築的兩個長邊設定消防車道;對於高層住宅建築和山坡地或河道邊臨空建造的高層民用建築,可沿建築的一個長邊設定消防車道,但該長邊所在建築立面應為消防車登高操作面。
1.3 工廠、倉庫區內應設定消防車道。
高層廠房,佔地面積大於3000m2的甲、乙、丙類廠房和佔地面積大於1500m2的乙、丙類倉庫,應設定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定消防車道。
1.4 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當內院或天井的短邊長度大於24m時,宜設定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當該建築物沿街時,應設定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大於80m。
1.5 在穿過建築物或進入建築物內院的.消防車道兩側,不應設定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
1.6 可燃材料露天堆場區,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和可燃氣體儲罐區,應設定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儲量大於表1.6規定的堆場、儲罐區,宜設定環形消防車道。
表1.6 堆場或儲罐區的儲量
名稱 | 棉、麻、毛 、化纖(t) | 秸稈、 蘆葦(t) | 木材 (m3) |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m3) | 液化石油儲罐 (m3) | 可燃氣體儲罐 (m3) |
儲量 | 1000 | 5000 | 5000 | 1500 | 500 | 30000 |
2 佔地面積大於30000m2的可燃材料堆場,應設定與環形消防車道相通的中間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間距不宜大於150m。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和可燃氣體儲罐區內的環形消防車道之間宜設定連通的消防車道。
3 消防車道的邊緣距離可燃材料堆垛不應小於5m。
1.7 供消防車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定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邊緣距離取水點不宜大於2m。
1.8 消防車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車道的淨寬度和淨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0m;
2 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的要求;
3 消防車道與建築之間不應設定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
4 消防車道靠建築外牆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築外牆不宜小於5m;
5 消防車道的坡度不宜大於8%。
1.9 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定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於12m×12m;對於高層建築,不宜小於15m×15m;供重型消防車使用時,不宜小於18m×18m。
消防車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場地、消防車道和救援操作場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的壓力。
消防車道可利用城鄉、廠區道路等,但該道路應滿足消防車通行、轉彎和停靠的要求。
1.10 消防車道不宜與鐵路正線平交,確需平交時,應設定備用車道,且兩車道的間距不應小於一列火車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