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國家規定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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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天數。以下是本站小編蒐羅的陪產假國家規定北京,歡迎參考和借鑑!

陪產假國家規定北京

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資、獎金照發。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其獎金額不得少於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並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

法律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

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廣東產假最新規定:順產98天。獎勵假80天。自1月1日起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廣東省規定的產假至少178天。

廣東產假最新規定

2016各地最新婚假產假天數時間表
省份婚假晚婚假產假陪產假/護理假
北京10天原7天取消128天到7個月15天
天津3天原7天取消128天7天
山東3天原14天取消158天7天
上海10天原7天取消128天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15天
安徽3天原20天取消158天10天(異地20天)
江西3天原15天取消158天15天
福建15天原15天取消158天到180天15天
廣東3天原10天取消128天15天
廣西3天原12天取消148天25天
湖北3天原15天取消128天15天
山西30天原30天取消158天15天
寧夏3天原15天取消158天25天
四川3天原20天取消158天20天
遼寧10天原7天取消158天15天
青海15天原15天取消158天15天

一、全國實行二孩政策,不是二胎(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2016《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二、廣東最新產假規定:

1、順產98天。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獎勵假80天。2016《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所以綜上所述,自1月1日起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廣東省規定的'產假至少178天。

另外: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法律依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的規定: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廣東明確取消晚婚、晚育假。(法律依據:根據舊的《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明確有晚婚晚育假。但是2016《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並未再規定晚婚晚育假,而是以獎勵假80天來替代。

四、取消獨生子女假。(法律依據:根據舊的《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5週歲時,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而《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5週歲始,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明確取消第(五)項的獨生子女假。

以上為廣東省的正常彙編,其他省區的政策以當地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