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暑期找工作應謹防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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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關於學生暑期打工的帖子得到不少學生的關注《打暑假工被代理坑了工資沒拿到!辛辛苦苦發傳單,作為學生,我們容易嗎!》

學生暑期找工作應謹防的陷阱

學生利用暑期時間打工,對學生自身而言是一種磨礪,對招工單位而言也可以降低人力成本。但是,由於暑期工工作時間最多就兩個月,且學生的風險意識和防範意識較低,許多招工單位要麼問學生收取各種費用,要麼拖欠學生的'工資。

炎炎夏日,平時養尊處優的學生願意吃苦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報酬,是值得讚揚的。但學生在應聘暑期工時,也需提高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不然很有可能最後汗水都付諸東流。

學生暑期找工作時應謹防的陷阱

【陷阱一】:

收取押金、服裝費、培訓費等各種名義的費用

有些單位在招工時,以押金、服裝費、培訓費等各種名義向暑期工收取財物。甚至,一些中介公司、騙子公司向暑期工收取各種費用後,便人去樓空,逃之夭夭。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招工單位收取押金、服裝費、培訓費的行為是違法的,暑期工在應聘時,應提高警惕,如遇收費要求,應明確拒絕,並向勞動部門舉報、投訴。

【陷阱二】:

不籤勞動合同,口頭約定工資標準及支付時間

有些招工單位以暑期工是臨時工為由,不與暑期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標準及支付時間都是口頭約定。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訂立勞動關係。第九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一些學生認為,暑期工就是臨時工,沒必要簽訂勞動合同,在發生工傷、拖欠工資等糾紛維權時就會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