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居住證辦理條件

才智咖 人氣:5.2K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長期居住證辦理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長期居住證辦理條件

一、辦長期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不同城市辦理條件有所不同

(1)建制鎮和城區人口50萬以下的小城市

在城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或者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2)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

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不同,不同城市可能略有差別

(3)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

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5年以內)

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能對合法穩定就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範圍、條件等作出規定,或採取積分落戶制度

(4)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

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採取積分落戶制度。

二、關於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內容

在上海,辦理居住證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在上海連續居住滿3年、有固定住所、有穩定工作、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已在上海市按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年以上、無違法生育行為,並且無犯罪記錄

2、持有臨時居住證,在上海連續居住滿1年,滿足上述規定,且屬於以下人員之一的,可直接申領居住證:

(1)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學歷的人員;

(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是技師及以上的高技能人員;

(3)上海事業單位、規模以上企業的經營管理人才;

(4)上海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緊缺人才或其他人才;

(5)在上海的銀行或者是其他機構儲存100萬元及以上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