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長期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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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何辦理長期居住證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如何辦理長期居住證

長期居住證怎麼辦理

1、單位招用暫住人員並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單位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2、暫住人員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到你租房居住的當地居委會警務室處申請登記居住資訊,將居住資訊錄入到全國公安網上公示居住。

3、如果你剛好趕上人口普查就不需要刻意到警務室去登記了,你只要被查到,警務員普查完回去就會給你錄入登記的。

4、暫住人員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戶主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5、其他暫住人員,由本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鑑於大部分務工人員屬於第三種情況,我們只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個人照一寸一張交給用工單位或者房東就可以很快幫你辦好。(有的需要5元工本費,不過我是房東免費幫我辦理的哦)。

擴充套件資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