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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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住證持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可以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登記等車務手續;可以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赴港、澳、臺通行證及各類簽註;可以在本市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以技術入股或者投資等方式創辦企業。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具體條件為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3)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擴充套件內容: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