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辦居住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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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外地人在上海辦居住證的條件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地人在上海辦居住證的條件

辦理條件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拓展:

辦理所需材料

(一)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不需要貼照片,而是本人到現場拍照,所以首次辦理需要本人親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影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二)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影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影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影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什麼是居住證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臺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證暫行條例》開始施行。

2021年8月7日訊息,經前期試點,即日起,浙江在全省範圍內推行電子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