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居住證怎麼辦理? 在長春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一起看看具體怎麼辦理吧!
辦理條件
1.中國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本市所轄縣區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購買(租賃)房屋:
(1)本人居民身份證 及相片;
(2)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2.當地有合法穩定職業:
(1)居民身份證及相片;
(2)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
3.當地連續就讀:
(1)居民身份證及相片;
(2)學生證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
網上申請:
步驟一:登陸吉林“網際網路+公安”綜合服務平臺,選擇居住證辦理。
步驟二:根據查詢事項→詳細資訊→使用者登入→線上申報→等待受理→辦件辦理中→辦件辦結→滿意度評價流程進行申請。
步驟三:攜上述辦理材料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領取居住證。
網點申請:
持相關證明材料或證件(參照公示內容)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也可將相關證明材料郵寄至派出所後按正常流程辦理。
辦理地點
上班時間:週一到週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諮詢電話:0431-8528106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首次辦理,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