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廉租房針對的是城鎮居民,不過此時也有條件要求,一是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另一方面要求住房困難。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南陽市廉租房申請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條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縣城城鎮居民低生活保障標準,且連續享受本縣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
2、家庭擁有似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合併計算人均低於8平方米;
3、家庭成員具有城鎮常住戶口一年以上且實際居住;
4、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
申請材料
申請廉租住房應當填寫《城鎮居民廉租住房申請表》後,向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
1、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證明;
2、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和戶口簿;
3、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滴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有住、租房屋情況證明;
4、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申請人為非戶主的,還應當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託書。
申請流程
申請廉租住房應當填寫《城鎮居民廉租住房申請表》後,向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證明;
(二)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和戶口簿;
(三)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滴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有住、租房屋情況證明;
(四)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為非戶主的,還應當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託書。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廉租住房申請材料之日其15日內對申請廉租住房家庭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核查。
經稽核不符合條件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經稽核符合條件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稽核決定在申請人居住滴或工作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稽核決定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房產行政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廉租住房申請予以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稽核決定經公示有異議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10日內予以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對其廉租住房申請不予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面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地址
鄧州市房管局:
地址:古城北路430號
電話:0377—62124620
宛城區國土資源房產管理局:
地址:獨山大道中段396號
電話:0377—6350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