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應對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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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陷阱,如何防範應對求職陷阱呢?下面小編來給大家支招,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如何防範應對求職陷阱

 一、收取各項費用

任何招聘單位不論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服裝費、產品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

在你面試時,面試官對你大談其行業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戰略規劃,並表示給你帶薪培訓,但要你交培訓費,且要一次性付完,並告訴你待培訓結束後正式成為公司一員上班會每個月返還。這就是一個巨大的陷阱。

另外,如果你去應聘,會讓你填一張人事檔案表,影印你的各項證書。然後讓你交10、20、30元的資料費用,或不交不讓給你填寫應聘資料,更說不給你面試的機會。這種情況也是一個大騙局。除了不交錢之外還得把你的所有已經提交的資料收回。

求職者遇到用人單位收取各項費用的情況,要堅持拒交,並向招聘單位所在地區舉報,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二、扣壓各類證件

任何招聘單位不得扣壓求職者各類原始證件,包括不限於身份證、畢業證、駕駛證等。在求職過程中,遇到收取原件的單位要果斷拒絕。在沒有正式入職前,影印件都不需要提交。入職後影印件提前時也要寫上供什麼使用字樣,並寫在日期與簽名。

就有這樣的一個案例,某高校畢業生王某按報紙上登的一則招聘廣告去某公司應聘,該公司要求她留下身份證影印件及照片後回家等通知。幾個月過去了,仍沒有接到任何訊息,她以為自己落選了。可沒料到,現已工作的她竟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公司投資100萬元的股東,而且還被人告上法庭,並被法院一審判決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未出校門卻先摔了跟斗。

這類單位,很多有不可告人的祕密,其中最重要的收取求職者重要證件作抵押,讓你當了替罪羊。

 三、只“實習”不錄用

現在大四最後一學期,基本都是離校去社會上實習了,有很多單位是隻提供實習機會,不能錄用。這類企業,分兩類,一類是往往是因為基礎活幹不完,公司也不能給編制預算增人,只好找實習生完成基礎工作。另一類就是因為實習生的工資便宜,甚至是無薪實習,用的是你的低價勞動力。當然,這兩類他們都會明確告訴你,實習期結束後無法留用,更有一類可恨的企業就是,為了降低人工成本,等實習生結束前就找各種理由解聘。不論是哪一類,反正你永遠也成不了他們當中的一員,若是大二、大三校生時,積累經驗善可,若大四得找一份靠譜的工作,還是早點放棄掉吧。

四、無限期試用

現在企業普遍的試用期為1個月1年合同,一般說試用期為3個月籤3年合同,當然也有6個月籤3年合同的。若是遇到1-6個月視情況而定的務必謹慎。為啥?因為試用期薪資低,有人肯低薪資的給我做半年的工作,我為啥要給他轉正呢?甚至部分企業到了6個月試用期,就不給你轉正,說你能力不達標,就以各種各樣的藉口予以解僱。這樣一來,求職者總是辛辛苦苦給單位低薪幹了幾個月,然後被掃地出門。不要大驚小怪,社會就是這麼的現實。

 五、不籤勞動合同

很多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學校都會讓同企業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但不知道《就業協議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單憑簽訂的一份《就業協議書》,你的勞動權利是無法得到保障的。建議你在拿到畢業證的一個月內要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六、“被交”違約金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事項,有的明顯提出不合理條款,有些設定模稜兩可或帶有誘惑的條件。在簽訂合同時對於相關的崗位名稱、工作內容、薪酬標準等相關內容一定要了解清楚,並將自己的那份留存好。在《就業協議書》的備註欄應在雙方商定的情況下對勞動期限、違約金、試用期待遇及轉正後的薪資待遇進行註明。做到慎重簽約,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七、“高薪”“無薪”誘惑你

誰都想掙高工資,但不要天真的以為第一份工作或者跳個槽高新就會迎面而來。面對高薪誘惑時,需要仔細考量這個區域這個行業能否達到這個標準。“只要你加入我們的團隊,3個月後就拿到月薪30000元左右,隨著你業績的增加,你的工資將逐月增加。”面對這樣的誘惑,你會動心嗎?動心他就樂了,因為他終於又發展了一個下線。你也因此成為傳銷的一員。

無薪又怎麼能誘惑你,很簡單,他們會告訴你,我們有很多無薪的員工,他們現在有多少人年薪百萬,有多少人年薪50萬,拿固定薪酬那是沒有理想的人,你是一個有理想的大好青年,會因為一點底薪而放棄年薪百成的機會嘛?這類企業現在多數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直銷。

七、變相讓你買東西

若你在面試時,他們都會對你說,要讓你瞭解公司的產品,這樣才能更好的賣給客戶,等你交完錢後,發現這產品一無市場,二無價值,三過效期。這類企業採用這種“招聘”辦法,變相地向求職者產品。他們的產品實在是沒有辦法銷售出去了。

 八、虛假招聘資訊

有些企業掛羊頭賣狗肉的釋出一些虛假的招聘資訊。本來面試設計師,他要你從店員開始做,說是瞭解終端,瞭解客戶。本來面試是儲備經理,可做的是賣保險的活,讓你天天打電話,天天去掃樓發傳單。本來你應聘的是一家知名企業,結果上班的地方是一家根本就不知名的小企業。本來說好的薪酬10000元,結果是基本工資只有3000,其他都是績效獎金,並且也沒有說清楚是稅前稅後,到最後拿到手只有2000元。

在求職時,求職者一旦發覺上當受騙,要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勞動局監察大隊或公安局派出所報案,尋求法律保護。但由於勞務詐騙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勞動、人事等部門,求職者應該根據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投訴部門,若被投訴物件為合法機構,求職者可以找勞動部門,若求職受騙情況特別嚴重、詐騙金額大,可以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

畢業生求職者,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對於各類陷阱要勇於說“不”,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自己在求職中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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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輕信路邊的招聘資訊(廣告),而應該通過合法的、正當的、信譽好的資訊渠道來掌握和了解招聘資訊。路邊的招貼廣告多是非法中介機構用來騙取求職者錢財的幌子,其許諾的職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樓、空中樓閣,只有騙取求職者的求職費才是貨真價實的.。

2、要儘可能直接到用人單位求職,不要把求職的希望全部寄託在人才中介公司上。有些求職者天真地以為自己交了 求職費 ,對方就一定會給自己找到工作。事實上,有些 黑心 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收取求職者的各項費用,對是否找到合適的工作不聞不問。

3、求職者不要輕信對方收取報名費、介紹費之類的言語,更不要交押金。求職者有權拒絕各種不合理的收費。

4、拒絕高薪誘惑。天上不會掉餡餅,天下也沒有免費的午餐,高薪雖然誘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條件和特長,看自己是否能為用人單位創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對得起 高薪 。若答案是否定的,則要在心裡多打幾個問號:為什麼他們會錄用我?多長個心眼便少一份受騙的可能。

5、拒交各種名義的費用。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服裝費、產品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招聘單位培訓本單位的職工,也不準收取培訓費。求職者遇到此類情況,要堅持拒交,並向招但地政府勞動監察大隊直接舉報,事態嚴重緊急時直接報警110,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可以向媒體曝光等。

6、不輕信許諾到外地上崗。對外地企業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高薪招聘,不論其待遇多麼好,求職者千萬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輕信他的口頭許諾,一是不去,二是到勞動保障部門諮詢,並辦理相關的手續,否則會吃大虧,被騙工騙錢甚至被人販子騙賣,悔之晚矣。

7、掌握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求職者在求職前或求職過程中,應主動學習一些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職素質和獨立思考的能力。

8、多種途徑瞭解公司背景。在求職者正式進入單位之前,想方設法加強對企業的瞭解以免誤入騙子設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單位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正規單位招聘一般會將招聘地點設在單位的辦公室、會議室,一些以租用房間作為應聘地點的單位,要警惕;

9、謹慎簽定勞動合同。與用人企業籤合同時,求職者要 三看 :一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籤合同無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準確、清楚、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三看勞動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須籤書面合同,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

10、發覺被騙,及時報案,並在媒體曝光。求職者一旦發覺上當受騙,要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勞動局監察大隊或公安局派出所報案,尋求法律保護。但由於勞務詐騙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勞動、人事等部門,求職者應該根據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投訴部門,若被投訴物件為合法機構,求職者可以找勞動部門;若求職受騙情況特別嚴重、詐騙金額大,可以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